规划有哪些重点?
□ 5项重大工程:
DRG付费方式改革评估工程
医药价格改革工程
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
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工程
□ 5个重大项目:
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项目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医保协同发展项目
智慧医保建设项目
干部人才培育项目
12月14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四川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人民健康,近日,四川印发了《四川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也是四川首次编制并发布的医疗保障领域的专项规划。
《规划》共5章,对“十四五”时期四川全民医疗保障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作了全面系统的部署,确定了5项重大工程和5个重大项目,以此为抓手推动《规划》落实。
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70%,住院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70%以上,住院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率70%以上,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80%。
据介绍,《规划》着眼于医疗保障运行机制改革,提出了健全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巩固优化筹资运行机制、持续改进医保支付机制、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制。明确了协同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深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医保信用管理体系、协同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等内容。
《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四川全民医疗保障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作了全面系统的部署,确定了5项重大工程和5个重大项目,以此为抓手推动《规划》落实。5项重大工程具体是DRG付费方式改革评估工程、医药价格改革工程、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工程。5个重大项目具体是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医保协同发展项目、智慧医保建设项目、干部人才培育项目。
根据《规划》,全省将完善省际联盟采购机制,常态化实施省际联盟及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至“十四五”末,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达到5类以上。
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推动异地就医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实现异地就医备案方便快捷、方式多元。四川将在2022年实现所有县(市、区)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全部统筹区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并持续扩大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范围,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
在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方面,将建设30个县(市、区)级及以上医保经办服务标杆窗口,重点向县(市、区)倾斜;建设200个医疗保障服务标杆点,面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结合人口分布、人员流动、经济发展水平,分区域因地制宜制定评定标准,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建设200个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标杆点,推动精细化管理,提升参保人就诊体验;建设50个智慧医保管理服务标杆点,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工作责任、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规划实施综合评估,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具体有何实惠?
门诊待遇提高
《规划》提出要稳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稳步提高门诊待遇,做好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个人账户改革,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拓宽使用范围。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同步完善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政策。
先救治,后收费
《规划》明确,要健全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基金预付、结算制度,确保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患者就医。
就医负担费用减轻
根据国家部署,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政策,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规划》提出要完善生育保险政策,规范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管理,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持续做好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等待遇保障。
更多人群可参保
《规划》要求,按照依法参保、应保尽保的要求,推动各类人群全面参保。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制度,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不断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推动省内统筹区之间缴费年限互认。
同时,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参保登记平台,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形成全民参保数据库,及时掌握参保人员增减变动信息,避免重复参保,实现精准扩面。
更多药品可医保支付
动态调整优化医保目录,将临床价值高且经济性评价好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2年底前将自行增补品种消化完毕,全面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数据库。
《规划》明确,实施适合四川省情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医保支付管理办法,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5年前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数据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打击骗保力度更大
《规划》提出,健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部门间协同监管、协同执法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将医保基金监管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形成监管合力。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完善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医药价格更合理
《规划》明确,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省际联盟采购机制,常态化实施省际联盟及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至“十四五”末,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达到5类以上。推行带量采购、价格联动采购、备案采购三种采购模式,优化供应和配送管理。
同时,持续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以医保支付标准为杠杆引导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探索建立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立启动条件、调价空间、调整方法,每年进行调价评估,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逐步统一规范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消除地区间差异。
此外,要建立药品价格异常变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医保服务更便捷
《规划》提出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乡镇(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保服务窗口,配备专(兼)职医保工作人员,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在经办力量配置不足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齐基层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短板。
同时,结合人口老龄化、群众多元化医疗需求,合理确定统筹区定点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支持“互联网+医药服务”等新业态发展。大力推进服务下沉,提供更加便捷的参保登记、待遇支付等服务,依法保障参保人待遇。大力推进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广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现其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服务创新并行,加快推动智能化切实提高适老化水平,推动医保直接结算网络向乡村延伸,改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验。按照“双号并行” 的要求,做好医保服务热线与“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有序对接。
异地就医更方便
《规划》提出要优化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推进区域经办服务一体化,积极推动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川渝通办”和“跨省通办” 。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推动异地就医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实现异地就医备案方便快捷、方式多元。
同时,强化异地就医费用监管,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纳入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提高直接结算率。
“两病”管理和用药更有保障
《规划》提出,有效提高医药产品供应和保障能力,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管理和用药保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助力提高全省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完善政策,积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作用,持续推进“两病” 门诊用药待遇保障、政策衔接、医保支付等工作。强化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数据共享,直接标识“两病” 患者。推进“一单制” 结算,落实“长期处方”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完善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筹资、待遇、服务管理、委托经办机制,着力提升制度公平性,规范护理服务标准,促进护理服务产业发展,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在优化完善成都失能等级评定标准基础上,形成全省统一的失能等级评定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及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全省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一平台、一中心、多应用”的信息系统。(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邓文博 综合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