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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继续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
发布时间:2020-07-20 08:51 |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7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免征全省各类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6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12月底;减半征收全省各类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4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6月底。

  据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周利介绍,四川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25亿元,其中大型企业24亿元、中小微企业195亿元、社会组织2亿元、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4亿元。全省受惠的各类市场主体达46万余户。预计全年将减免三项社保费486亿元,较未延长减免执行期限前增加减免261亿元。

  周利告诉记者,从全省总体的基金支撑能力看,延长减免政策实施期限后能够保证制度的正常运行,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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