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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两项医保相关事项实施:省本级职工可参加生育保险 6种药调出医保目录
发布时间:2020-07-02 08:47 | 来源:川报观察


  7月1日,有两项与医疗保险相关的举措开始实施:一是四川省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二是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转化糖电解质注射剂等6种药品调整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录(2018版)》。

  省本级职工有了生育保险

  为保障省本级参保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报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建立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从7月1日起实施。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参加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6种药品调出医保目录

  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文,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逐步消化的部署要求,经专家论证,决定从7月1日起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转化糖电解质注射剂等6种药品调整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录(2018版)》。6种药品具体为:转化糖电解质注射剂;胸腺五肽注射剂;脑苷肌肽注射剂;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剂;丹参川芎嗪注射液;注射用复合辅酶。(川报观察记者 刘春华)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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