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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分别禁捕4个月和3个月
发布时间:2020-03-02 12:56 | 来源:四川日报


  3月1日0时起,四川长江流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4月1日12时起,四川黄河流域将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今年四川省各地各主要江河禁渔方案。

  其他地区禁渔时间分别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禁渔期,但禁渔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省内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干流四川段均设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捕。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严禁一切捕捞、游钓和挖沙采石等影响鱼类生态活动。禁渔期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执法巡查力度,严禁“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根据此前农业农村部安排,今年将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退捕攻坚之年,也是长江流域常年禁捕前最后一次执行4个月的禁渔期。(记者 王成栋)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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