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明确,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正常开展危险废物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记者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将推行网上申报,涉及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的所有事项,均可通过快递邮寄或网上申报方式提交相关资料。同时,开展视频审核,首次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延期贮存、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经营许可的企业,通过视频会审等方式开展技术审查,视情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和复审,审批结果直接邮寄申报单位。
对于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原经营许可内容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应在许可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生产经营情况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报送属地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厅申请延期审核。疫情解除后,固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按照相关文件办理。(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