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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博征集防疫见证物,请战书、工作证、战疫文艺作品都能捐赠
发布时间:2020-02-24 10:39 | 来源:封面新闻


鼠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肺炎疫情牵动人心。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涌现出的无数动人事迹和精彩的瞬间值得我们铭记。

2月21日,四川博物院发布了《关于征集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面向社会征集抗击疫情的物证,

川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四川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川博实际,在保障防控安全、不影响一线抗击疫情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抗击疫情的相关物证,包括一线防疫的实物、文件文书、图像音视频资料、抗疫艺术作品及其它具有独特价值以及重大意义的实物。

此前,中国汉画学会会长、西安美术学院新中国美术研究所所长、吉林艺术学院20世纪中国美术研究所所长陈履生建立“中国防疫博物馆”,用博物馆的方式,收藏历史的见证,为历史保留今天。“应该用博物馆来纪念这一史无前例,悼念逝去的生灵;教育后人做好防疫工作,关注社会和自身的健康等,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远离瘟疫和各种病毒的传染,让他们健康的成长,避免2020年的历史覆辙。”陈履生说。

四川博物院作为地志性综合博物馆,是重大事件的关注者、历史记忆的保存者,为弘扬全民一心大爱无疆的时代精神,为明天收藏今天防疫的感动和记忆。

附:四川博物院关于征集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一、征集范围

(一)实物类

与一线医务人员、各基层防控组织、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志愿者抗击疫情相关的防护用具(在不影响防控物资储备的前提下征集未使用过的)、诊疗记录、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日记本、报名参战的微信截图、防疫管控工作笔记以及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袖标、消毒用具、宣传横幅、捐赠物品的外包装、捐赠品清单、社区隔离用设备、抗疫物资生产记录等;

(二)文件文书类

各级政府机关部署抗击疫情文件、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公告、完整的疫情发布资料、宣传海报、有关新型冠状肺炎的科普材料、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捐赠物品的发货单、个人捐款证明等;

(三)图像、音频视频类

反映抗击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纸媒报道等;

(四)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艺术作品;

(五)其它具有独特价值以及重大意义的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

(三)提供者须对照片、视频、实物进行简要描述,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博物馆将为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退还。

三、联系方式

出于疫情考虑,有意向者请先致电四川博物院联系人张老师,登记捐赠意向,待疫情结束后我院将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至博物院。

联系电话:028-65521513,18200502801

(封面新闻记者 曾洁)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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