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公布,共有49处工业遗产入选,其中,四川省有自贡井盐等7处工业遗产进入名单。
根据公布名单,四川此次“上榜”的工业遗产包括:成都市锦江区成都水井街酒坊;自贡市贡井区、大安区自贡井盐(大安盐厂、东源井、 燊海井);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钢厂;泸州市龙马潭区洞窝水电厂;内江市隆昌市隆昌气矿圣灯山气田旧址;乐山市市中区核工业受控核聚变实验旧址;乐山市键为县嘉阳煤矿老矿区等。
今年4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申请的国家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
2016年12月,工信部、财政部发布《两部委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其中指出,我国在推进工业化的探索实践中,孕育了大庆、“两弹一星”、载人航天等工业文化典型,涌现了一大批彰显工业文化力量的优秀企业,也留下了一大批承载工业文化的物质财富,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工业文化在工业化进程中衍生、积淀和升华,时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模式、社会行为及价值取向,是工业进步最直接、最根本的思想源泉,是制造强国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是打造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内容。”
为推进工业文化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等政策的协同。健全完善政府支持引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探索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工业博物馆,促进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等。
2017年12月,工信部根据《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在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和陕西等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张裕酿酒公司、鞍山钢铁厂、旅顺船坞等10余处进入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名单。
2018年10月,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公布,北京朝阳区国营738厂等42处进入名单,四川有成都国营红光电子管厂、泸州老窖窖池群及酿酒作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院部机关旧址、五粮液窖池群及酿酒作坊等4处工业遗产入选。
工信部表示,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和国家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国家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模式,推动工业文化传承和发展。
封面新闻记者 滕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