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泸州市司法局了解到,我市于近日下发了《泸州市市本级证明材料取消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取消市本级证明事项共949件。
11月1日,简女士在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半个小时内就拿到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清单》明确,自明年1月1日起,审批部门不得向申请人索要取消清单中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死亡证明、户籍证明等。各区县已清理证明事项4960项,拟全部予以取消,全市预计全年减少证明材料150万件次。此次公布《清单》涉及27个市级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数量949件。其中,直接取消数量为112件,仅告知承诺数量为130件,告知承诺加其他替代方式274件。
市司法局法规科科长何玉兰向记者讲解到,以前老百姓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的过程当中,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变更证明,需要开具这个证明的原因是由于以前身份信息的登记没有信息化、没有电子化,都是通过纸质的手写,到现在很多身份信息就跟原来登记的不一样,就要去公安机关开具这个证明,经过了一二十年,很多派出所、乡政府进行了整合,老百姓要去开这个证明要查档案就很难,经常都是往返跑,好多次都开不到这个证明,现在通过取消了证明之后,这个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就由婚姻登记处直接通过向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减少了老百姓往返跑路。
何玉兰介绍,此次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方便老百姓办事,但“零证明”不等于“无证明”或不需要证明。对市民在市外办事,需泸州相关机构出具证明材料的,相关机构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应当出具。对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由市外机构或者组织出具,泸州行政机关不能通过信息共享和网络核验的,证明材料可以由申请人提供。
据了解,《清单》在取消方式上,将根据具体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当事人告知承诺、信息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等方式替代群众、企业提交证明材料;以数据共享方式代替证明材料提交的,由数字经济发展局加快“证明事项支撑平台”建设,将出生信息、死亡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社保信息等高频数据尽快归集并实现运用,加快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
目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已完成《泸州市死亡人口信息归集和共享办法》等协查机制建设14个,形成《协查单》《协查反馈单》等标准文本45个,已开展实质性运作。
记者 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