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2月11日电 据眉山市纪委监委官微消息,今日,眉山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科原工作人员阳璐侵吞劳动能力鉴定费问题。
2013年至2019年3月,阳璐采取打白条不入财政专户的方式,侵吞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对象鉴定费共计2.43万元。阳璐被解除劳动合同,违纪款已退赔。
2、彭山区保胜乡连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建康帮助他人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问题。
2017年7月,刘建康明知宛某某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使有关人员出具虚假《拆旧复垦证明》,帮助宛某某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向区委巡察组提供虚假资料,规避责任,干扰巡察工作。刘建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宛某某违规享受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予以追缴。
3、仁寿县文宫镇综治维稳办原副主任杨学刚违规收取罚款问题。
2018年5月,杨学刚以经营不规范为由,对文宫镇辖区内废旧品收购门市进行处罚,收取罚款共计3200元据为己有。杨学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杨学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4、洪雅县将军乡原民政办副主任李书文履职不到位问题。
2009年11月至2013年2月,李书文因工作疏忽大意,未按规定及时删减和上报死亡人口信息,导致11名享受补贴对象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优抚金。李书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青神县汉阳镇新路村原村支部书记高成全侵占集体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7年,高成全等人在实施新路村新村聚居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收取农户建房地基费的方式侵占集体资金8.2万余元。高成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高成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