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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律师毛军为家乡法律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9-11-20 17:28 | 来源:北国网



 
    毛军,四川省知名刑事专业律师,2013年毛军律师与数友同盟在成都市创办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并担任执行主任。2018年岁末,毛军律师怀着浓浓乡情回到家乡西昌市开设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

    社会职务:

    毛军律师现为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二届“非常任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第一届刑事辩护协会委员,凉山彝族自治州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联络员,四川省市场经济法律协会专家团成员,凉山州抹牧文化协会常年法律顾问。

    专业领域:

    毛军律师于1999年7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1月受聘于四川蜀锦江律师事务所开始从事律师业,至今已从业19年有余。执业以来以刑事辩护与代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为主要业务,同时兼顾行政诉讼与复议、法律顾问等多项业务。能熟练使用普通话和彝语与委托人进行交流、沟通,在四川省成都市和凉山彝族自治州所辖区域成功办理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刑事犯罪辩护和民商事诉讼案件,擅长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经济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全力犯罪等类型案件的辩护与房率风险防范,以及为党政机关、各类公司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执业理念:

    毛军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以“受人之托不仅要忠人之事,更要成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视为最高利益。珍惜每次委托机会,立信于心、终于委托、勤勉尽责,坚持匠人匠心、精益求精的法律服务宗旨,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全面、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努力,毛军律师以其踏实、诚信的人格魅力和敬业、专业的职业素养赢得了当事人和业界的良好口碑!

    近几年亲办的典型案列:

    2010年,担任涉案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上诉人沈子某某的二审辩护人,原审被告人因涉嫌贩卖、运输的毒品海洛因2600余克被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过二审审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对上诉人沈子某某的死刑立即执行,从轻改判被告人死缓。2015年,担任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一案第一被告人巴青某某(在校学生)的辩护人,双流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改变起诉书指控罪名以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检察院提起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决。2016年,担任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致被害人死亡)被告人瓦扎某某的辩护人,成都中院一审法院改变指控罪名以被告人寻衅滋事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2017年,担任被控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涉案800多万元)被告人黄某的辩护人,成都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从轻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7年,担任被告人陈某某运输毒品罪案辩护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从被告人所驾驶的桥车内搜出涉案毒品海洛因66,164.7克,法院经过审理。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从轻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无期徒刑。2017年,担任被告人果基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的一审辩护人,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所涉嫌贩卖 毒品数量为900.24克,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果基某某有期徒刑15年。2017年,担任犯罪嫌疑人吉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的辩护人,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某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最后依法作出不以起诉决定。2018年,担任被告人罗洪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案的辩护人,被告人所涉嫌贩卖、运输的毒品海洛因为12,438克,经过开庭审理,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罗洪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8年,担任被告人陈某涉嫌运输毒品罪案辩护人,法院审理认定从被告人背包内查获的涉案毒品海洛因为6,656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从轻判处被告人陈某无期徒刑。2018年,担任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被告人杨某某的辩护人,几经努力协调,在审判阶段代表被告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12年。2019年,担任涉嫌职务侵占罪案被告人张某某的辩护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利用担任某公司凉山分公司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经手的500万元工程款转移、取现并潜逃,构成职务侵占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2019年担任涉嫌贩卖毒品罪案被告人陈某飞的辩护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飞为了贩卖而购买甲基苯丙胺491.6克,并采纳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犯罪未遂、庭审中自愿认罪的辩护观点,依法从轻判处陈某飞有期徒刑10年。

    其他成绩:2018年参与编著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发行的《婚姻家事纠纷解决之道》专业书籍。2019年,参与编著拟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发行的《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之道》专业书籍。

    联系方式:

    微信号:mao jun lawyer

    电子邮箱:mao junlawyer@126.com

    微信公众号:四川资深律师毛军

    固定电话:0834--365 8631 手机号码:15881590999

    办公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北碧府路66号康宏国际B座9楼

    邮政编码:61500

    律所网址:http://www.haotonglslawyer.cn

    个人网址:http//www.0834xingshi.com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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