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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莱山法律援助工作品牌
发布时间:2019-12-18 10:29 | 来源:烟台日报
本报讯(YMG记者 徐睿通讯员 籍文钧 孙颖 摄影报道)近日,烟台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烟台市第二届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经过申报推荐、初审评议和专家评审等层层筛选,莱山区广耀律师事务所邹积武律师承办的《李某某等四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德扬律师事务所杜勇律师和李佳倩律师承办的《百名员工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获评烟台市第二届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在《李某某等四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李某某四人在甲公司工作近两年,2018年7月18日,甲公司更名为乙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也变更。乙公司从2018年7月开始一直拖欠李某等人的工资,李某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烟台市莱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山东广耀律师事务所的邹积武律师在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李某某等人对案件的陈述以及诉讼请求,通过分析此案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积极调查取证,为当事人提出意见建议,积极辩护,最终法院支持李某某等人的诉请,本案在诉讼程序上得以终结。
在《百名员工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一百余名员工向企业主张基本生活费。百余名员工自2014年10月公司放假停业后,再未被安排工作,亦未解除劳动合同。2018年2月-2019年6月,莱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杜勇、李佳倩律师先后三次为百余名员工劳动仲裁阶段提供法律援助。但此案件中,部分员工考虑离职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办理离职或退休手续,部分员工存在垫付社会保险费需向企业索要垫付款项的情况等等,为维护全体受援人的共同利益,经过与员工代表反复沟通并征得同意后,法律援助律师决定就相同的诉求统一申请劳动仲裁,对于部分不同诉求的员工,根据各自的诉求单独与法律援助律师沟通,另案处理。劳动仲裁委及时的安排了开庭并作出裁决,支持了申请人提出的全部仲裁请求。在多次代理百余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期间,部分员工提出的返还垫付社会保险费等其他诉求,法律援助律师也通过另案为其提起劳动仲裁或起诉至法院,所提出的请求均得到了支持。
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在为索要劳动报酬和为员工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莱山区的法律援助律师通过整合诉求,高效、迅速地解决了员工追索基本生活费、垫付社会保险费等诉求;同时引导员工以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莱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发挥联动优势,及时收集群众求助信息,提供援助申请服务。依托电话、管理系统等平台,推进法律服务资源向城乡、社区延伸,实现当日申请、当日答复。同时,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建立问题研判和跟踪整改机制,并开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打造形成针对特殊群体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莱山法律援助工作品牌。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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