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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买房十大维权问题支招
发布时间:2017-03-16 17:15 | 来源: 燕赵晚报


  律师把脉

  众所周知,买房子这件事就是一个麻烦事。买房到装修到入住以后,每个过程都可能引起纠纷。在买房过程中常见问题有哪些?业主们该如何维权?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应当注意什么?

  买房支招: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

  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2.开发商推迟交房怎么办?

  买房支招:购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违约违法行为,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开发商补救情况选择要房或退房。具体来讲,如果开发商能够尽快完善各项证件、手续,尽快使房屋满足交付条件、确保将来能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购房者可以选择要房。

  3.开发商推迟办证怎么办?

  买房支招:按照购房合同中关于交付房产证时间的约定,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法律规定。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预售房为交房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应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否则就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4.房产面积缩水怎么办?

  买房支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以此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5.学区房不等于划片房?

  买房支招:不少楼盘虽然与学校的地理位置相邻,但孩子的学籍能否划入该片并不确定。有些楼盘与学校仅一墙之隔,也不能划入该学校就读。学区房也需要有“资格认证”,而且学区房不等于划片房。

  6.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买房支招:按照《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即: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连续三个月无装修空置的房屋要按照原物业费20%缴纳;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则按约定合同上的相应条款,进行物业费用的缴纳。

  7.房屋质量不达标怎么办?

  买房支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者有权退房,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定房时交了订金又不想要了怎么办?

  买房支招:常在买房初始阶段发生的纠纷有购房者与开发商关于订金和定金的纠纷上,购房者给开发商的订金是可以退还的,而定金一般无法退还。

  9.期房交房开发商要求涨价,合理吗?

  买房支招:作为开发商应履行合同义务,不可擅自变更合同约定内容。作为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10.开发商加层怎么办?

  买房支招:一般来讲,开发商不可能擅自加高楼层,需要到规划局进行相关更改手续。

  如果规划调整前你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则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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