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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有担当有温度的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08 14:46 | 来源: 法制日报


 

吕红兵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 吕红兵

  衡量一个行业的成熟度可以把握两个标准。一个是规范、完善的自律规则体系;另一个是有底线、能包容的行业文化建设。而在文化建设中,公益不可或缺、无法替代。公益是情感,是情怀;公益是价值引领,是精神世界。

  以下3个数字可以表明中国律师业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32.8万名律师、2.6万家律师事务所、690亿GDP贡献。“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公益,正是智慧的源头,正是心头的活水,引领并推进着中国律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正因为如此,君不见,我们的男律师们,酷帅与温暖齐飞,可谓暖男;君不见,我们的女律师们,颜值共才情一色,可谓才女。“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公益让律师更美丽,情怀使律师更健康。于是,我们律师行业服务当事人权益的力度、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温度,“三度”俱全,相得益彰。

  我想强调的是,做公益与做业务不矛盾、不冲突,相统一、互促进。事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履行社会责任不仅仅是捐款、济贫、助学,更广义、更长效的是通过自己的律师专业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这里,我们对客户、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尽在其中,同时也包含了对员工、对行业乃至于对整个社会需要我们帮助的人的责任。

  大家都知道“蜜蜂效应”。小蜜蜂在为自己采花蜜的同时,悄悄地回馈着。小蜜蜂既是大自然的索取者,也是大自然的奉献者。有学者提出,“企业公民”就是要做蜜蜂型企业,相当于在一个六边形的蜂巢里,容纳着股东、员工、消费者、合作伙伴、环境、社会,并相互善待。

  同样,我们也要做蜜蜂型律所,我们要让合伙人、员工、客户、执业合作伙伴甚至竞争性合作伙伴、律师圈、监管机构、司法机构乃至整个社会,相生相存、和谐共长。

  我们自己先有温情,再温暖他人,整个环境温和了,我们也不再受凉!

  让我们做一个有温度的律师,让我们的行业成为有温度的行业!

  (本文为作者在首届律师公益榜发布仪式上发言节选)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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