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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医院将小偷照片贴走廊提醒防盗 律师:欠妥
发布时间:2017-02-27 14:11 | 来源:西部网


   现场询问多名患者以及医护人员,大部分都认为,张贴小偷的照片,是最直接的预防办法,这样也是无奈之举。

  2月26日上午8时许,市民孙先生前往位于城东医院手足外科住院部看望朋友,在二楼的楼梯口,他的目光被墙上的一组照片所吸引,“很明显,是监控拍下来的照片,一男一女,每一张照片上都写着四个字:注意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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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组照片传递出来的信息很简单,这两个人是小偷,提醒大家注意这两个人。尽管提醒是好事,但孙先生仍然表达出了心里的疑问,“这样,真的合适吗?会不会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上午9时许,在医院手足外科住院部的二楼和三楼走廊里,记者均看到了张贴的这同一组照片,照片中的男子,身着秋装,是行走状,女子戴着眼镜,在一个门口张望着。两人的面部不是很清楚,只能大致判断出,他们的年龄均在三四十岁上下。

  医院护士称,这两张照片张贴的时间长了,好像是2016年八九月份张贴的,原因是住院部发生了一起住院病人手机被盗事件,后来医院监控室将监控调出来,发现这两人是嫌疑人,在报警等待警方调查的同时,将两人照片张贴出来,以提醒其他病人提防,同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照片贴出来后,这两人再没出现过,医院里也没再发生过类似的被盗事件。”

  在现场,记者询问了多名医护人员和患者以及患者家属,他们的看法呈现出“一边倒”,大多数人都表示,这组照片中的人面部不是很清楚,只能看个大概,这样没什么,是最直接的提醒大家注意的办法,对坏人,没必要留什么情面,只有个别人称,这样做,有些不合适。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认为,在没有确定对方就是小偷的情况下,张贴他人的肖像有些欠妥,尽管小偷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对他的处罚也只能是由法定的主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法定的范围和幅度内进行。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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