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江南晚报》 报道,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的8月份房价达到了9198元/平方米,较前一月涨幅为6.3%。房价上涨,卖方毁约的纠纷增多,临时加价或是变卦不卖的房主被推上了被告席。记者从梁溪区法院了解到,从8月15日至9月30日,新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38件,涉案房产多超200万元。买房起波折买方告上法院,多数是要求房主继续履行买房合同。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
8月26日,马先生决定出手,买下位于西水东的一套面积为181平方米的房子,房价为235万元。他付了10万元定金,5万元预付款。房主收钱后,却迟迟未办妥手续,最后明确表态这房不卖了。马先生认为,房主已经严重违约,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支付违约金23.5万元。
无独有偶,刘女士看中的房子,房主也拒绝出售了。这套位于新生路的房子为225.8平方米,售价400万元。9月2日,刘女士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场付了300万元房款。
9月16日,她又付了50万元房款。房主收钱后不久,却不想卖房了,说是房价已经上涨。刘女士不满,“我是带着最大的诚意来买房的,一直希望房主能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然也不会在半年内就支付了350万元房款。”
9月19日,刘女士委托律师发函,要求房主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等相关手续。房主置之不理,刘女士将之告上法院,要求房主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支付违约金80万元、律师费15万元。
可以诉请继续履行
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潘雯律师表示,最近咨询房屋买卖违约问题的市民不少,现已有多起案件立案了。不过真要房主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实践中没那么容易,尤其是在房子上已存在贷款、抵押的情况下。
关于买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请求,会涉及不少法律问题,有些法律问题如何处理尚无定论,并且根据案件的情况不同,结果就可能会不同。
比如若是房子属于夫妻、孩子三人共有,仅一人代表出面签订合同,合同效力的认定就是个问题,若合同被认定无效,那就无法履行。
若是买方与三人都谈过,三人都同意出售,且当场录音了,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有效的可能性就比较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才可能被法院判决继续履行。
潘雯律师提醒,买方应尽快与房主办理网签,避免房主将房屋过户给其他人,若是房屋买卖合同已办理网签,房主的贷款已还清,买方愿意一次性付清房款,那么在房主反悔不愿出售房屋的情况下,打官司要求房主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胜算会大很多。
在房主反悔不愿出售房屋的情况下,买方除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外,还可以享有以下权利:1、交了定金房主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超过房价的20%;2、在房屋买卖合同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要求房主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支付违约金;3、赔偿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一般三者选其一进行主张。值得一说的是,主张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得要确定房价涨到多少钱,这就有待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评估的结果可能会与预想的金额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