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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区实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19 16:09 | 来源:《河北日报》


     本报讯(马月红、刘芳)今年6月,山海关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制度,辖区内三家律师事务所、一家法律服务所安排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承接法律援助热线,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问题。该制度6月推行至今,已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受理法律案件近百件。

     律师值班制度明确周一至周四为律师值班日,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安排本所律师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合中心值班人员共同做好当日接待、咨询和案件受理、办理等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宋依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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