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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添4家公司律师试点
发布时间:2016-08-25 15:24 | 来源:深圳商报


  原标题:深圳再添4家公司律师试点

   【深圳商报讯】(记者 郑健阳 通讯员 晓马)在深圳,持“绿本”的公司律师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昨日,深圳市再添4家公司律师试点单位,深圳市司法局举办深圳市公司律师试点单位授牌暨公司律师制度座谈会,副市长刘庆生参加座谈会。据悉,深圳从2003年开始推行公司律师,目前共有98名公司律师,下一步,深圳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让公司律师的发展走上快车道。

   何为公司律师?公司律师是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设立的一种律师类别,是指在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并已经公司同意聘为公司律师的人员,就是企业内部的而非外聘的律师。简单来说,公司律师属于企业内部人员,可以律师身份代理本企业法律事务,但不得以律师身份对外执业。“公司律师和社会律师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一样的,公司律师持‘绿本’,社会律师持‘红本’,公司律师在离开公司后也可以成为社会律师。”业内人士说。

   目前,我市共有公司律师试点单位13家。昨日,深圳市司法局为2016年新批4家公司律师试点单位授牌,这4家试点单位分别是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中燃投资有限公司、中建钢构。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已经有第二批公司律师获批。目前,深圳市公司律师共98名,其中,2016年新批公司律师42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也是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其法务一部、知识产权及法务处经理王喻指出,大型企业在法务方面面临三多问题:合同多,案件多,重大项目多,公司律师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很大。公司律师既是企业的员工,又是律师,身为企业内部员工,公司律师具有便于管理、人力成本相对较低、能够保守商业秘密等优势。

   王喻说,由于公司律师服务对象的单一性,决定了公司律师对所任职公司事务的了解,要比公司外的社会律师更清楚,因此,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就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和预防性。同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公司内部的法律事务也越来越复杂,只有专职于公司内部的公司律师,才可以为公司提供更加有效和切合实际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宋依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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