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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设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嫌犯被羁押可获值班律师免费服务
发布时间:2016-08-24 16:49 |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郑州8月24日电 记者赵红旗 刑事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到看守所后,能不能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天,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河南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工作规定》明确指出,值班律师参与新收押人员的入所教育,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家联合规定的出台,标志着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省全面启动。”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介绍说,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设立在监区内,有独立的办公用房,设置监控设施,以在押人员为服务对象,主要工作职责为:定期上法制课,播放法制影像宣传资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新收押人员的入所教育,讲解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知识,告知在押人员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和帮助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讯问时,法律援助律师根据安排到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收集律师会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向看守所提出。

    看守所则协助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工作,提供以下支持:组织在押人员收听、收看值班律师讲课和法律援助宣传片;告知在押人员获得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帮助的途径;建立开展法律咨询工作流程,每周不少于一次安排值班律师专题解答法律咨询并在场负责安全管理;发放法律援助告知书、申请表,向值班律师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向在押人员转交法律援助文书;看守所主管所长与值班律师建立沟通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联合规定特别提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讯问时,法定代理人或成年近亲属或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无法到场的,经征得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出具《指定律师到场函》,由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值班律师到场。到场律师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周济生表示,法律援助机构实行看守所值班律师名册制,遴选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稳定的值班律师队伍,法律援助机构定期征求人民法院、看守所的意见,将值班律师的工作表现记入诚信服务记录,并向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通报。



责任编辑:宋依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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