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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九成执法队聘律师驻队
发布时间:2016-08-17 14:09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57支城管综合执法队聘请律师 介入调查取证等六个环节

 

沙河街道驻队律师随队执法。

  广州日报讯(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崔嵩摄影报道)城管执法一直是社会舆论中极有争议的热点。深圳城管系统从去年开始推广“律师驻队”,寄希望于通过介入执法过程、审查执法程序,破解执法难题。截至目前,深圳全市66支综合执法队,已聘请律师驻队的执法队57支,律师数量已达100人,覆盖率达89%。南山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三个区级城管局也已聘请律师。

  “律师驻队”树法律权威

  由于执法手段有限,以往城管的执法工作经常陷入开单容易、处罚容易、落实困难的局面,执法方式往往以暂扣和没收为主,极易引起冲突。深圳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驻队律师可对执法工作进行改善、优化、提升,树立执法过程中的法律权威。

记者了解到,一般执法流程的律师介入包括六个环节,立案环节,律师协助审查是否属于执法队受理范围,审查行政管理相对人主体资格。调查取证阶段,协助审查执法队已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审查证据是否充分完善。接着是处罚告知,律师协助审查《行政告知书》的填写,包括涉嫌违法事实、理由、依据,以及行政处罚相对人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符合听证条件,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相对人未按时接受调查处理的,发《律师函》进行催告。

  然后是听取陈述和申辩,律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的异议,进行答疑,提供法律咨询。最后是执行阶段,行政处罚相对人不主动执行,律师发《律师函》督促执行。

  减少现场直接冲突

  在“律师驻队”实践上,南山区沙河街道走在了全市前列,2014年6月该街道就与广东省国晖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聘请2名律师常驻街道执法队,在“律师驻队”上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

  在优化执法方式上,改变了直接对抗性执法方式,执法现场以固定证据为主,对违法物品、工具等事实证据进行固化,尽量少扣押物品,减少现场直接冲突。同时实行社会服务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于初次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当事人,通过参加社会服务的方式对初犯者进行教育,截至今年6月,已对51名当事人实行诸如铲除小广告、清洗“牛皮癣”等社会服务工作。

  在规范执法上,对重大执法事项,驻队律师提前介入,会同执法人员开展法律论证,通过预设违法情况倒推执法注意事项,采取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帮执法队减少法律风险。

  经统计,律师催告后,90%左右的当事人会及时前来处理、缴纳罚款;经催缴后又会有7%左右当事人缴纳罚款。而在代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截至今年6月,该街道驻队律师已代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6宗,法院均作出同意强制执行裁决,其中5宗已经执行到位。

  成效:立案量、执行量大幅上升

  沙河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陈书爱表示,“律师驻队”提升了城管的执法形象和执法效能,促使立案量、执行量大幅上升。

  2013年,街道执法队全年立案为138宗,执行60宗,执行率仅为43.5%;2014年实施“律师驻队”工作模式后,立案量上升至380宗,执行365宗,执行率为96.05%;2015年执行率更高达97.34%。

  此外,暴力抗法事件显著减少,2012年为52宗,2013年为38宗,2014年下降至18宗,2015年仅为2宗。



责任编辑:宋依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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