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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闯入者涉嫌非法侵入住宅
发布时间:2016-06-30 16:36 | 来源:未知


 新快报讯 “在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只要签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使所有权发生转移,新的所有权人也要尊重原有协议。”针对此事,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表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之前,新业主无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廖建勋还认为,虽然事件中双方都造成了轻微伤,但新业主一方是在未征得租客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闯入他人住宅,因此租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合同到期前,租客仍拥有房子的使用权和管理权,闯入者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轻则可处以治安处罚,重则涉嫌刑事犯罪了”。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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