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立法分类限用禁用一次性用品
党政机关带头禁用一次性物品值得肯定专家建议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带头——继上海之后,北京也将探索这一做法。
北京市副市长张家明在近日举行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说,可以借鉴上海等城市立法思路,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
张家明提到的上海立法思路,指的是《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一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带头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勇认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能够带头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不仅有利于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环保理念的进步。通过立法方式进行明确,可以将这种环保理念和举措固定下来,值得肯定。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在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一次性物品的使用,首先要明确减量使用的原则,在此基础上,要推广使用可降解的一次性物品,并推动这些物品的回收再利用。这样既能减少资源浪费,也能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
“可以在国家层面对垃圾分类进行专门立法,通过设立专章的形式,对一次性物品的标准、使用、回收等作出规定。同时,在对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进行修改时,增加一次性物品减量、禁用等相关规定。”李秀香说。
酒店每年丢弃香皂超40万吨
马勇指出,一次性物品分类较多,关于其使用量目前还没有一个整体上的统计。但是,仅从外卖、快递和酒店所使用的一次性物品的数量来看,也可以窥斑见豹。
以外卖平台提供的一次性餐具为例,据相关统计,“美团外卖”日均超过1300万单,“饿了么”日均约900万单,“百度外卖”以市场份额推算约为200万单。有环保组织研究分析发现,平均每单外卖会消耗3.27个一次性塑料餐盒/杯。
上海市人大代表周星增直言,以此计算,这3家平台每天将产生近8000万个一次性餐具。这还不包括其他网络外卖平台和传统餐饮门店产生的一次性餐具。此外,部分外卖餐饮商家还存在过度包装、豪华包装的现象,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塑料餐具的使用数量。
为此,周星增还在2018年的上海市人大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关于遏制外卖污染、减量外卖垃圾的建议。
与此同时,快递行业的一次性物品使用量同样惊人。
根据国家邮政管理局披露的数字,2017年快递行业包装使用量达400亿件。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塑料快递袋达到80亿个,快递包装箱有40亿个。全国一年纸箱包裹需要的瓦楞纸箱原纸多达4600万吨。换算成造纸用的树木,约等于7200万棵树。
除了餐饮和快递,酒店也是一次性物品使用大户。
某在线订票平台的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有酒店44万家,接待旅客48亿人次,调查发现,70%以上的香皂在仅使用过一次之后就会被丢弃。
如果按重量统计,平均每家酒店每天约有5斤一次性香皂被丢弃,44万家酒店每年丢弃的香皂就超过40万吨。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赵建利认为,按照每吨香皂两万块钱来算,就是80亿元的花销。
“而且,这还没有算上牙刷、拖鞋、梳子等一次性用品。可以想象,酒店业‘六小件’的消耗情况是个不小的数字。但即使如此,外卖、快递、酒店对于一次性物品的使用,还只是一次性物品使用量的冰山一角。”马勇说。
问题关键在于缺少回收再利用
马勇介绍说,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使用一次性物品主要会带来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两种危害。
“例如,一次性筷子会带来资源浪费,一次性塑料袋会造成环境污染。当然,这两种危害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一次性筷子在带来资源浪费的同时,也会造成环境污染。”马勇说。
在马勇看来,与一次性筷子、纸杯所带来的资源浪费问题相比,一次性塑料物品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更加严重。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金进尧同样指出,塑料包装袋、一次性餐具等大量不可降解塑料泡沫制品在使用后,被抛弃在环境中形成白色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
然而,对于有着显著弊端的一次性物品,要想“一刀切”的禁止,却并不容易。
“一方面,一次性物品现在用得比较广泛,这些物品如果全面禁用,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比如,住酒店的时候,如果没有洗漱用具,消费者会觉得很不方便。另一方面,可能会存在卫生方面的隐患。比如,一些小的饭店如果不提供一次性餐具,消费者会很不放心。所以说,‘一刀切’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并不太现实,也不可取。”李秀香说。
李秀香认为,出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需要,有必要减量使用一次性物品,如果需要使用,就要推广使用可降解的一次性物品。
“一次性物品垃圾成山的问题背后,其实是这些物品无法被分解、无法变成资源的问题。如果一次性物品可以在技术上实现降解和回收再利用,也就可以解决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问题。”李秀香说。
在国家层面立法实现垃圾减量
对于因为使用一次性物品而带来的弊端,多地已经通过立法的方式来推动解决。
2015年12月1日施行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
为了从源头减量,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馆不得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免费的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李秀香认为,通过立法的方式在源头对一次性物品进行减量,有利于推进生活垃圾的综合治理。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一次性物品不能“一刀切”地加以禁止,而是要采取分类禁止的办法,同时寻求一次性物品的可替代品。
“对一次性筷子,可以完全禁止生产、提供和使用;对于医疗行业所使用的注射器、射液管等医疗物品,则应当允许使用;对于不符合降解要求的塑料袋,实行完全禁止,改为提供可降解的塑料袋或者布袋……在减量基础上,对一次性物品实行有针对性地禁止和替代,是问题解决的有效方案。”李秀香说。
马勇同样认为,可以考虑对一次性物品实行分类别、分场所地禁止。
“目前来看,在绝大多数场所,禁用一次性筷子、纸杯这样的物品,是可以做到的。对于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要尽可能地减少使用,同时把无法降解的塑料袋换成可降解的塑料袋。”马勇说。
李秀香和马勇都认为,对于一次性物品,在做到源头减量的同时,要做好分类回收的环节,通过实现垃圾分类来实现物品的回收再利用,使得一次性物品在丢弃后实现垃圾到资源的转变。
专家认为,国内相关部门和部分地方已经制定了一些法规,但要想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还应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
李秀香指出,在源头方面减少使用和加大分类后回收利用,都可以实现垃圾减量化处理的目标。可以考虑在国家层面针对垃圾分类进行立法,在其中以设立专章的方式,对一次性物品的减量和禁用作出更加细致的规定。
马勇同样建议,总结和梳理地方立法的成功经验,上升至国家层面进行立法。一方面,通过制定更加细致和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来淘汰无法降解的塑料制品等一次性物品。另一方面,通过立法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推动人们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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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如何应对一次性塑料制品
一次性物品尤其是一次性塑料的使用,已经成为全球问题。
4月30日,第73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埃斯皮诺萨说,为了让地球更安全、更美好,必须向一次性塑料制品“宣战”,对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危害提高认识,清除污染,更可持续地消费和生产。
近年来,针对一次性塑料垃圾,多个国家和地区立法明确禁止。
2002年,孟加拉国成为全球第一个全面禁用塑料袋的国家。印度孟买在2016年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5毫米的塑料袋。
2017年8月28日,肯尼亚正式施行最严禁塑令,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袋都被视为违法行为。根据规定,在肯尼亚境内严禁使用、制造和进口所有用于商业和家庭用途的塑料袋。违反者将被处以1年至4年的监禁或1.9万美元至3.8万美元的罚款。在非洲,已有10多个国家推出了“禁塑令”或“限塑令”。
2018年8月3日,智利正式颁布“禁塑法”,禁止全国所有超市、商铺向顾客提供塑料袋。智利由此成为拉美首个全面禁止商家向购物者提供塑料袋的国家。
2019年3月28日,为防止塑料制品污染海洋,欧洲议会以压倒性票数通过一项法案,规定自2021年起将全面禁止欧盟国家使用饮管、餐具和棉花棒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此次法案明文禁止使用10项抛弃式的塑料制品,如免洗餐具、食物袋、吸管、饮料杯、保特瓶(一种塑料瓶)等。欧盟还鼓励会员国逐步减少塑料包装的使用,并采取更严格的标示规则。
2019年6月10日,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加拿大将从2021年开始禁止“有害的”一次性塑料。
目前,全球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塑料袋的使用作出规定,其中包括禁用、部分禁用和限制性使用三种政策。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整理
(本文来自于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