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指出,长江保护法是一部保护长江全流域生态系统,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法和特别法。在立法中要找准定位,突出重点。一是明确立法目的和法律适用范围,增强法律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二是系统设计和安排各项制度,把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用法律形式规范和确立下来。三是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开发利用,避免盲目过度开发和无序建设。四是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五是推动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鼓励技术创新,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六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确保饮用水绝对安全。七是建立统一高效、协调有序的管理体制,形成修复保护发展的工作合力。八是规定更严格更严密的法律责任,依法严惩违反法律规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栗战书强调,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加快长江保护法起草工作,尽快拿出法律草案。在立法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凝聚立法共识,制定出一部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长江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会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江流域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