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联合公布第三批14家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名单
发布时间:2019-04-28 10:29 | 来源:水利部网站


近日,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公布江都水利枢纽工程等14家单位为第三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至此,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已经达到34家,其中工程设施类16家,场所类18家,覆盖了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按照“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突出特色、兼顾均衡”的评选原则,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部相关直属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查、专家初评、考察复核、专题办公会审议、名单公示等程序,从27家申报单位中,评选出14家作为第三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分别是:江都水利枢纽工程、红旗渠、泰州引江河工程、东风堰、长渠(白起渠)、韶山灌区、槐房再生水厂、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三峡试验坝陆水水利枢纽工程、汉城湖、寻源水文化研学基地(农夫山泉)、太湖溇港文化展示馆、新疆坎儿井研究会吐鲁番坎儿井乐园、江西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

根据《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和共青团、科协组织要按照水利部、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的《全国水情教育规划(2015—2020年)》,以及《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高度重视国家水情教育工作,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做强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品牌,形成全社会支持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工作的合力。各国家水情教育基地要加强管理、注重创新、突出特色,不断提升面向公众开展水情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国家水情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5年6月,水利部、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全国水情教育规划(2015—2020年)》。规划提出,要从水情教育实际需要出发,依托已有各类教育场所和具有水情教育功能的水利设施等,建设一批水情教育基地。规划要求,到2020年,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特色鲜明、规模适度的多层级水情教育基地体系。2018年10月,水利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三部门联合修订的《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对总则、基地分类、申报条件、申报与认定、日常管理、基地考核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成就回眸:以高质… 学校安全法尚未列入立法规划 教育… 发改委:加快营商环境立法使其法治… 住房保障立法要满足公众美好期待 加强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为优化营商… 刘昆:加快推进印花税等税种立法 沈春耀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甘… 王东峰与出席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联…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