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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犯罪规律是学者们的共同追求
发布时间:2018-08-07 09:32 |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亚洲犯罪学年会成立于2009年12月,今年是第十届年会,在马来西亚的槟城举行。亚洲犯罪学年会称不上盛会,参会的人员规模年年保持在300人左右,与中国大陆千人年会无法比拟。不过这里却聚集了相当数量的亚洲犯罪学的大腕,他们是年会的常客和灵魂,每次聆听他们的讲演都有不虚此行的感悟。另外20多个国家不同肤色的学者以诚相待,没有等级和学阀的颐指气使,彼此平等交流,平和研讨,确有一家亲之感,会议的第一天总有欢迎晚宴,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演员载歌载舞,迅速让你感受到异国文化的芬芳,会议期间还会组织参观所在地监狱、警察局等,帮你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体系,因此,我乐此不疲,已坚持了五年参会……

常务理事榜有名 大腕发言多启迪

2018年6月24日下午是第十届亚洲学会的报道日,我签到完后便到G饭店的一楼会议室参加亚洲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会议,东道主桑德拉穆尔西(P.Sundramoorthy)教授介绍本次会议准备情况,主席秘书宣布网上换届选举的投票情况。我已53票再次当选为“常务理事”,成为执行局七名常委之一。

常务理事选举结果及聘书

亚洲犯罪学会常务理事证书

6月25日(星期一)上午,“第十届亚洲犯罪学年会”开幕式十分隆重,马来西亚政界和大学要员争相致辞祝贺,然后是两位犯罪学教授的主旨发言,发言内容十分精彩,很受启发。

第一位主旨发言人是亚洲犯罪学会名誉会长、澳门大学教授刘建宏先生,他发言的题目是《刑事司法关系论——来自亚洲的理论范式》,刘教授一直倡议建立一个统一范式的亚洲犯罪学。他认为:成熟的科学需要典型的范式支持,共享统一的价值框架,研究路径等。北美犯罪学有自己独特的范式,强调使用科学的方法来实现客观理解犯罪和犯罪控制,尤其是美国,将犯罪学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运用实证方法,特别是定量方法已成为北美犯罪学研究的核心。欧洲犯罪学范式则是将犯罪学作为刑法学的分支,强调思辨,定性研究方法占主导地位。

亚洲犯罪学近年来发展迅猛,一方面得益于亚洲学者到西方国家学习,将大学学到的东西带回亚洲,翻译西方犯罪学著作、讲授犯罪学课程、组织科研项目等。另一方面得益于对比较犯罪学感兴趣的西方学者与亚洲学者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推动亚洲犯罪学的发展。但由于亚洲社会文化的多样性,各国学者语言沟通的障碍,统计指标的差异,数据收集和共享困难等,较难形成亚洲统一的犯罪学范式。发言中,刘建宏教授指出:亚洲与北美、欧洲在社会文化结构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在犯罪和犯罪控制上也存在着差异,西方范式不能代替亚洲范式。西方文化强调个人主义,重视物质的成功,在司法系统表现出个人主义司法,缜密的分析性思维和司法精细化。而亚洲的社会文化结构决定了集体主义的价值体系,强调习惯、道德和社区地域政治对犯罪的控制,司法则表现出关系主义的司法模型。亚洲国家之所喜好严刑峻法,是因为犯罪不但违法了刑法,也违反了道德,具有双重的罪孽。

刘建宏名誉会长在讲演

刘建宏教授是我很敬重的犯罪学者之一,是他倡导创立了亚洲犯罪学会,并在六年前将我引荐到亚洲犯罪学会。以前对他的身世知之甚少,最近在澳门大学官方网站上读到了一篇《传奇一生:从橡胶厂工人到国际知名犯罪学学者》的文章,才知道他原来是一名宁夏橡胶厂的工人,曾劳作于轮胎生产线。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成为他命运的转机,他一考中的,读本科、读硕士,1988年赴美留学,获社会学博士。毕业后在美大学潜心研究和讲授犯罪学,并评为终生正教授,21世纪初转职到澳门大学教书,可谓“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终杀出一片属于自己的犯罪学天地,2016年他被授予美国犯罪学学会的“弗里达.艾德勒杰出学者奖”。

在聆听刘建宏教授的发言时,我也在思考亚洲文化的多元性问题,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上下有序的集体主义在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具有较强的社会控制功能及对犯罪行为的控制功效。但在现在开会的马来西亚,一个将伊斯兰教立为国教的地方,还有87%伊斯兰教信徒的印度尼西亚,以及信仰印度教的印度,集体主义是其基本的文化价值并对犯罪产生很强的控制力吗?在游走这些国家中,感到的是宗教强大影响力及对人行为的控制,这种宗教的影响与集体主义有关吗?中国是一个更加特殊的国家,尽管她是儒家的发祥地,但五四运动“打倒孔家店”,文革期间痛批“孔老二”,已使儒家文化的社会控制力大大示微,重拾起来极为困难。目前的中国应是儒家的规范文化、毛泽东规范文化和西方规范文化三种规范文化板块彼此碰撞。尽管高层强调“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但个人主义已深入人心,形成上层号召与基层行为的“两张皮”,甚至于个人主义发展到极端,形成“精致的利己主义”,不顾底线的“制造假药”、“制造有毒食品”的极端利己主义。因此很难说“集体主义”是亚洲控制犯罪的共性文化和统一范式。那么什么是儒家、伊斯兰教、印度教等控制犯罪的共通要素呢?我在想“耻文化”似乎比“集体主义”更接近多样性中之共性。亚洲国家对犯罪者的惩罚和羞辱文化反作用于犯罪成本,甚至会成为犯罪者的终身烙印。比如:新加坡的鞭刑,伊斯兰教的石刑,中国有800多部法律和地方犯规禁止刑满释放者的就业,日本民间“耻文化”出狱者的排斥等。

第二位主旨发言人叫高佛森(Michael R.Gottfredson),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的犯罪学、法社会学教授,也是国际犯罪学领域的大腕,曾获欧洲犯罪学学会颁发的“保罗·塔潘奖”。他发言的题目是《童年环境、问题行为和预防重点:一般理论和全球犯罪学》,在会场上与高佛森教授初次见面握手寒暄时,总感觉他有点儿眼熟,便问道:“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吧”,站在一旁的台北大学的许春金教授介绍:“高佛森教授是我的大学同学”,我恍然大悟,原来在许春金教授的大作《犯罪学》封二就有他和高佛森教授的合影,这本书我翻阅了太多遍,相片已印刻在脑海里了。

许春金教授是我最崇拜的犯罪学家,他是台湾地区“犯罪控制理论”和“恢复性司法”的倡导者和领军人物,也是现在的亚洲犯罪学会会长,他的研究成果受到学界普遍尊重。记得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犯罪学刚刚起步,域外研究成果很难读到,学者们在懵懂中摸索。有一天,我偶然地在王府井外文书店英文书架的一角,看到许春金教授的中文版《犯罪学》,我如获至宝,蹲在书架下整整读了一个下午,爱不释手,想将这本书买下,那时候的海外图书对于年轻学者而言可谓天价!我曾徘徊于书店几次,拿起又放下,最终咬牙买下,价格接近我一个月的工资。这是我第一次读到的如此系统的犯罪学著作,书中对西方犯罪学家的理论介绍由浅入深,并对每一种理论都会提出自己的研究判断,有褒贬,更有批判,在该书犯罪类型和预防犯罪部分大多是实证研究的成果,论述有据。应该说许春金教授是我犯罪学的启蒙老师,他的著作让我第一次了解到犯罪学研究理论框架和基本方法,他的那本犯罪学专著我太熟悉。

我说:与十多年前书上的照片相比,高佛森教授真没啥变化,倒是许春金教授由黑白相兼的头发,现在全白了。这番话把高佛森教授和许春金教授都说笑了。

高佛森教授的主旨发言认为:过去世界的犯罪学者都想解决一个统一的犯罪学理论的问题,但是,最有影响的社会控制理论和压力理论都无法解决犯罪共性问题,也无法解决全球的犯罪问题。人性中有一部分内容就是违反规则的,犯罪不仅是社会、经济、法律现象,犯罪一定有一种共同的东西,犯罪学应当把这种共同东西提炼出来。儿童的犯罪预防越来越重要,特别是8岁以前交流很重要,经常与暴力交流的儿童就会有问题。

对于问题行为的界定要有统一的定义,各国、各州、学校、家庭都有对问题行为看法,问题行为的界定超出了刑法界定的范围。尽管各国的法典不同,但我们可以找到问题行为的共同点,比如:问题行为伤害了别人。问题行为者可能有一种共同的价值追求,或者说是一种个体的价值追求,希望得到短期效益的孩子往往会越轨。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身体健康,学习好、家庭收入高、人际关系好的孩子不会被别人打或欺负。各国的研究也认为:自我控制能力太低的儿童主要源于家庭和学校教育,对于这些人刑事制裁的效果很弱。

作者(右一)与许春金会长(右二)、高佛森教授(右三)、孟维德秘书长(右四)合影

真得感谢会议主办方的巧妙安排,两个主旨发言观点相反,给我们开启了广域的思考角度。刘建宏教授强调亚洲与北美、欧洲的社会文化构造的不同,犯罪与犯罪控制,以及司法体制的差异,因此要根据差异性建立亚洲自己的犯罪学范式。而高佛森教授则是强调全球犯罪学研究的共性,在北美、欧洲、亚洲犯罪与犯罪控制的共性中提炼出犯罪学的规律。

一边听高佛森教授的讲演我也在思考,在犯罪学诞生140余年,上百种犯罪学理论争相斗艳,学者们在通过各种方法和学科的介入,试图寻找到涵盖一切犯罪行为和原因的犯罪学规律,但人的行为太复杂,特别是犯罪行为,至今也无法找到涵盖所有犯罪行为的犯罪原因理论或犯罪学理论。世界犯罪学者在追求统一规律、无所不包的犯罪原因论的过程中开始“倦怠”,学者们开始把这份热情转移到对具体刑事政策和司法政策的研究上,力图通过改变政策来降低犯罪,并可从政府手中获得较丰厚的研究经费……高佛森教授却依然执着地探索世界各国都适用犯罪学理论和规律,我为他的执着而感动!

会议期间许春金教授曾邀请他的老同学吃饭让我作陪。席间得知高佛森教授的父亲也是大学教犯罪学的教授,我似乎顿悟到他执着追求犯罪学共通规律的源泉。两代人从事同一个领域的研究实属难得。我问高佛森教授:你父亲是否给您留下许多遗产——老版犯罪学的书籍。他回答:“满屋子犯罪学的书,连萨瑟兰(注:美国犯罪学家,1883-1950)最早的原版《犯罪学》(注:1924年出版)都有”。我好羡慕呀,因为,我常望着自己攒了一辈的、琳琅满目的犯罪学书瞎琢磨,我百年之后这些书的命运将会怎样?孩子们没人继承我的专业,书只能当废纸卖掉,然后化为纸浆,多可惜呀!

犯罪攀升七要素 综合防控全方位

6月26日是分论坛发言,年会共开设了五个分论坛,29单元发言,我被安排到下午4-D组,发言的题目是《中国犯罪率持续攀升的七大因素分析》,这是一个中观的研究。

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全国刑事立案数536000起,立案率为5.6/万;到2015年立案数为7174037起,立案率为52.2/万,37年间刑事立案数增加了11.5倍,而总人口数增加了1.4倍。学界和实务界曾经认为:对刑事犯罪打击不力是中国犯罪率持续攀升的重要原因,并先后在1983、1996、2001、2004年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严打斗争”,但效果不佳,短降反弹。我发言说:自己一直在思考除“严打”以外的、其他因素对犯罪率的持续上升的影响。研究后得出了7个因素的分析结论:⑴城市化迅速推进与流动人口犯罪比例的大幅增加。在迅速城市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城市文化板块与农村文化板块的剧烈碰撞,“城中村”的形成与失范,杂居区亚文化的影响等,使城市化的增长速度与犯罪率的增长呈现出0.9的正相关。⑵贫富差距的拉大。1991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32,刑事立案率21.4/万。2009年基尼系数增至0.47,犯罪率高达41.8/万,18间的基尼数与犯罪率的变化关系呈0.87的正相关。⑶社会冲突与恶性暴力犯罪。对暴力犯罪个案的综合分析,社会急剧变迁和竞争加剧,社会冲突表面化等成为报复压力方或无差别杀人的重要原因。⑷问题家庭与杀亲灭门案。家庭伦理的崩坏、离婚等破损家庭的持续增加、房产的大幅升值与家族成员财产分割的矛盾,以及精神病家庭成员的治疗管理等与杀亲灭门相关联。⑸“地下经济”迅速兴起与黑社会组织的“死灰复燃”及壮大。黑社会从死灰复燃期的控制卖淫、贩毒、赌博业外,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后,进一步控制物流、娱乐、讨债、纠纷解决、房屋拆迁、商品批发等领域,从中获取丰富的“黑金”,刺激组织的发展壮大。⑹腐败犯罪与街头犯罪。白领的腐败犯罪实质上是一种“社会信任犯罪”,会导致人们对顶层社会组织的不信任,降低了社会的道德感和组织感,对街头犯罪的增长具有一种特殊的传导功能。⑺重新犯罪率(13-14%)高,30%左右的刑满释放人员无业可就,无生活来源,犯罪学的二八定律决定再犯罪者的教唆、狡诈、团伙性及反复作案,是拉动全国犯罪率攀升的重要因素。

我在发言的最后提出:解决城市病——犯罪问题,需科学调控城市发展速度,城市化率0.5-1%为宜;建立相应的社会组织,利用民间力量缓解社会冲突;抑制白领犯罪需坚持重预防斩于初,先特赦再严刑,行法律走协商,重罚金轻监禁等原则。

作者在分论坛上发言

作者(中)和熊谋林副教授(右三)与4-D组发言代表合影

各国和各地区学者的发言有相当数量是很精彩的,我和四川财经大学的熊谋林副教授像走马灯似的从这个会场跑到另一个会场,从这屋串另一个屋,都希望自己能有分身术。小熊老师是中国犯罪学界的“未来之星”,他有留学美国的经历,博士学位,犯罪学研究的感觉好,实证研究有特色,近年来在CSSCI和SCI刊物上发表了不少有影响犯罪学论文。他很刻苦勤奋,有批判精神,会议发言口气大且冲,记得一次国内研讨会上他的大口气发言遭到与会老人们的斥责,我也属大陆犯罪学界的老人了,便插话说:“我们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如果他不转行的话,我是看好他的。

第十届亚洲犯罪学年会的闭幕式极为简单,没再有隆重的仪式,大会宣布结束,代表们握手、拥抱,彼此相约:明年年会菲律宾再相见!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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