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我国拟立法为公民提供婚前、孕产期保健服务
发布时间:2019-12-24 15:2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2月23日电 (李京泽 梁晓辉 张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四审。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采取措施,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服务。

 此外,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还在草案四审稿中建议增加发展残疾人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以及在公共场所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的规定。(完)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我国拟立法为公民提供婚前、孕产期… 助推催收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专家学… 长江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保…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协调联席… 滨州市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和立法… 北京市政协委员建议 从立法层面明… 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明年立法规划 中国人民银行:将积极推动互联网金…
推荐文章
第十八届中国经济论坛举行 我国拟修法规定旅游餐饮等行业不主… 习近平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孟加拉国又一银行推出银联卡 西巴尔干地区会议讨论加快地区合作 在比利时体验食品安全监管 本田明年将在日本国内推出搭载第3… 中国首条清洁能源外送特高压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