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11日发出通知,该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全面推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
“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
浙江省教育厅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其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公布。同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民办学校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补招时,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同样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