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各学校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在教育界变得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一些知名中小学,每年前来参观访学的校长和教师可谓络绎不绝,但也由此带来被访学校接待任务频繁,乃至不堪重负的困扰。日前,就有媒体报道了河北省某中学因繁重的接待任务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干扰,不得不发布公告称,“综合考虑学考、期末临近和工作安排等原因,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年前一般情况下不再进行接待”。
一所学校教育改革深入、办学有特色、教学质量有口皆碑,引来同行竞相学习,一窥成功的秘诀,是教育之常情,也是帮助更多学校获取发展真经的捷径。对参访学校而言,传授办学之道,辐射办学品牌效应,也算“有利可图”,按理说是一种双赢。但凡事皆有度,实现双赢而不是双输,需要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不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是底线。
不得不承认,那些全国名校的确广受青睐、拥趸众多,参访数量之多有时候甚至超乎想象。报道中所提到的学校,自今年“6月份以来,我校通过研讨会、开放日和日常接待等,共有序接待各地客人4万余人次。目前,各地教育局、学校等单位仍持续向我校发来函件,希望来校参观交流”。如此规模与频次,显然不能由学校管理者个人拍脑袋决定,或者抱着“来的都是客”“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特别是那些闻名全国的名校,更要予以制度化、科学化安排,高度重视,统筹规划,以身示范,妥善处理。
也许有人会说,当下学校都有办学自主权,当参访要求多到无暇以对时,校门不开、拒绝接待不就得了?据笔者了解,有些参访请求并非直接是学校对学校,而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学校难以拒绝。此时固然需要教育管理部门首先加强自律、严格把关,主动拒绝过频过密的参访请求,但也要有合理的沟通机制,即在充分尊重学校意愿的前提下再牵线搭桥、妥善处理,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拉郎配、“乱点鸳鸯谱”。没有合理的沟通机制,或者教育主管部门缺少“减负意识”,都会给学校平添许多负担,让原本有意义的校际或同行交流变了味儿。
实际上,在建立方便各方的参访制度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完全可以和学校一起作为。例如,在依法治教的框架下,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将参访制度具体化、本地化、科学化,细致到规定好参访的时间频次、具体接待的方式与方法以及参访的备忘事宜等。客观而言,学校之间的参访活动,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不能影响正常的教育秩序,要有具体的参访者行为要求。参访人数、听课安排、食宿问题、证明发放等,都要详细规定。如果参访活动需要学校师生协助,则可以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给有条件的师生开阔视野、展示自我、锻炼成长的机会。
另外,参访之后若没有了下文,似乎也不妥。理想的情况是以参访学校为纽带,让气质相近的学校之间结成成长共同体,制定长期合作方案,携手共同发展,这就需要建立合作备忘制度。被参访学校可以选择学校,与有意向深入合作的学校增进交流,各取所需。这些都可以列入参访规定之中,成为制度延续下去。当参访活动有了顶层设计和具体的实施架构,更有利于变短期参访为长期合作,变单向学习为双向输出,进而从简单的参观学习升级为长期的师生交换、校际深度合作,校园参访因此才算进入互信互利、协作共赢的良性发展轨道。(张贵勇)
(作者系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