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
大体来说,对人性的看法不外三种。一是性善,二是性恶,三是性无所谓善恶。这些看法颇为打紧。它们时常决定了社会管理者采用何种方法来治理社会。洋鬼子,对人的认识较为残酷,爱说人自私、贪婪、欠缺爱心,故而极力张扬法律的威慑,期待以恶治恶。可不少国人则反之,自古便对人充满了希望,喜讲人之温情脉脉,常念“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从而,大力推崇道德的感化。
后汉献帝那会儿,人们都在传说一个故事。有一汉子,好吃懒做,无所事事。后来有人对他说,应当自食其力,哪有七尺男儿这般颓样儿!汉子听后,也觉得难堪,故而决定发奋自强。如何发奋?古时除学而优则仕外就剩男耕女织了。汉子目不识丁,不学无术,只好立志驾牛耕田。可是,这牛是没有的,多年来潦倒无蓄,哪来这等家当?!左思右想,邪念再次作祟:偷。
谁知“偷”也需要技术,汉子既邪又蠢,手刚摸上牛角即被旁人拿获。押解到府,汉子即被乱刑一通伺候。他知罪孽不轻,所以任打任罚,但苦苦哀求衙门小吏不要告之大官人王烈,替他藏着掖着。因为,王烈以往总是苦口婆心,善言相劝,费尽了仁爱之心。汉子此时无地自容。
王烈知道汉子事发,且知其对衙门小吏之请求,于是,不仅不震怒臭骂,反而遣人送去一段布匹,明说此为奖励,以资汉子再次振作。旁人不解,王烈说:“盗牛者怕我知其犯事,说明其有耻恶之心,而心怀耻恶必能改过从善,故需奖励。”当官兵将布匹放在汉子手上的时候,汉子已是泪流满面。
数年后,一老翁不慎丢剑于路上,一行人居然在那里持剑守候整日,直至老翁回头寻得为止。老翁兴奋异常,拉此人去见王烈,说这等好人足可立为常人之楷模。王烈见“好人”,霎时眼前一亮,原来此“好人”正是昔日好吃懒做后又窃牛的汉子。王烈拍手大叫:“小子,有种!”
这故事载史千年有余。而且,打那时开始,类似的段子也不绝于耳。人们反复倒腾其中的情节,烘炼其中的底蕴,终于令其成为国人法律文化一个方面的暗喻:法刑之具实在不如教化之道,还是教化为先吧!不仅如此,人们还历数秦皇严施法刑以失败告终,数代明君高扬德教以“盛世”结局,来做此一暗喻的边注佐证。
古人确信,人之从善,富有廉耻,有如万物自然生长,是与生俱来的。仅仅由于某些外在的偶然因素,人才误入了邪门歪道。通过教育感化,人能良心发现,并且弃恶向善。而法律严刑只能触人肌肤了。它使人畏惧,但不能教人身心醒悟,故也只有作为不得已的最后手段。
不论怎样,历史就像故事的流传不断一样,似乎总在重复道德教化的喜人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