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新网记者 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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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10时,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一部苹果7手机。谁也没想到,这普通的拍品竟然拍出了27万余元的“天价”。此次拍卖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9月9日21时,秦淮区法院通报了相关调查结果,法院对“恶作剧”者刘某某、车某某分别给予罚款2万元、1万元的处罚。
“恶作剧”者受到惩罚,但此事引发的讨论仍在继续。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新问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对恶意妨碍网络拍卖司法活动的应依法给予法律惩处。
网拍手机引来36万次围观
开拍仅仅10多分钟,这部手机的拍卖价格就从起拍价100元迅速飙升。因拍卖过程中不断有人加价,拍卖被延时377次,至9月8日12时31分才结束,累计加价708次,最终成交价高达270550元。其间,共有2734人报名,17835人设置了提醒,引起361120次围观。
据了解,这款内存128G的苹果7手机,市场价目前为6000多元,而该拍品评估价仅为140元。依据淘宝司法拍卖规则,该拍品设定了20元参拍保证金。“保证金虽然低,但拍出27万元,确实不能排除有人在背后恶意炒作。”发现情况后,秦淮区法院立即着手调查。
记者在拍卖当天打开该网页的“标的物介绍”查看发现,法院裁定书显示,该手机系一起民间纠纷案被执行人陶某某被法院扣押的财产,包括苹果6、苹果7手机各一部、金属项链一条、手表一块、包两个以及行李箱一个。
除了这款引发关注的苹果7拍出“天价”外,另外一部苹果6手机也在拍卖中引发130827次围观,其间共有995人报名参与竞拍,经过51次出价,从起拍价100元到最后以6500元成交,远超市场价。
一起被拍卖的还有一款评估价为140元的橘色挎包,也引发了2232次围观,经过17次竞价,最后以900元成交。另外一款评估价为1430元的LV手表,引发了23123次围观,共有33人报名竞拍,经过32次竞价,最后以10100元成交。
法院对恶作剧者作出处罚
对苹果7手机拍出“天价”一事,秦淮区法院迅速展开调查。
9月9日晚,秦淮区法院向记者通报了该事件的查处进展。
据秦淮区法院介绍,在此次拍卖过程中,车某某参与竞价两次,并最终以270550元的价格拍得该手机。刘某某参与竞价124次,其中进入延时后加价123次,4次单次加价超过1000元。9月8日17时许,车某某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明确拒绝按拍卖成交价付款,并称自己最终出价是因为误看价格。
9月9日,秦淮区法院依法对刘某某进行了传唤,刘某某承认是出于“开玩笑”的心理参与竞拍,其并没有以极高价格购买低价二手手机的意愿。
法院认为,车某某、刘某某等在司法拍卖网页有明确提示,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恶意竞价,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对法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并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考虑到车某某、刘某某能主动承认错误,并对自己参与非正常竞价、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表示悔过,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决定对车某某处以1万元罚款,对刘某某处以两万元罚款。
据了解,法院还将继续对其他恶意竞拍的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行为人的过错与态度依法处罚。
网拍规则早已详细公布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相较于苹果手机等拍品,其他被执行房产的网拍则显得冷清很多。在不少被执行房产的网拍过程中,围观者多,参与者寥寥。个别成交房产甚至以低于评估价几十万元的拍卖价格成交。苹果7被“爆拍”背后,究竟有多少法律问题?
“这是2014年1月江苏法院入驻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司法网拍以来遇到的新情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黄涛认为,近年来司法网拍弥补了传统拍卖中“暗箱操作”“围标串标”问题,净化了司法拍卖的环境,越来越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广泛认可,但也不排除这起案件中暴露出的权利任性问题,企图干扰法院执行拍卖。
记者注意到,秦淮区法院在开拍前依据规定对此次公开拍卖活动发布《公告》和《竞买须知》。《竞买须知》明确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秦淮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须知》规定,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竞买须知》还明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9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9月22日17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秦淮区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据,于签订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其中,法院还提醒要求竞买人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按照规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是否补差价引争议
“27万元一部苹果手机,显然远远超越了司法拍卖的初衷,如果买受人悔拍,这里就有个补差价的问题。”相关人士认为,法院完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恶意参与竞拍、事后又悔拍的买受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毕竟司法拍卖并不是“娱乐”,权利不能任性。
记者查阅2005年1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五条不仅规定了“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还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这个规定出台时,还没有网络司法拍卖。现在也没有废止,目前依然可以适用。”黄涛解释说,2017年1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专门针对悔拍行为作出规定,一方面改变了过去小额财产不交纳保证金的做法,同时又为了防止门槛过高而影响部分潜在竞拍人的参与,确定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起拍价的20%。不过,其中没有明确规定“补差价”。
记者注意到,针对“补差价”问题,有观点认为,网络拍卖不同于现场拍卖,现场拍卖有拍卖师提醒拍价,而网络拍卖可能由于竞买人重大误解产生疏忽,法院应当给予普通民众犯错、反悔的权利,不应对悔拍进行过重处罚。
而支持从严处罚的观点则认为,网络司法拍卖已实行多年,且法院已经进行了完整、充分的竞买规则提示,竞买人也深知参与的是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有其严肃性和权威性。由于网络拍卖都能留下竞价记录,只要法院经过调查查明竞买人实施了反复恶意竞价行为,且在成交后故意不履行缴纳价款的义务,就可以根据民诉法规定,对其妨碍行为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相关人士也认为,对于小额拍品来说,目前规定的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起拍价20%的规定过于机械,可以由法院酌情设定更为合理的指导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