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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男童家门口被“劫”走,律师妈妈的困惑——警方、法院都说该对方管
发布时间:2017-07-17 15:07 | 来源: 扬子晚报


 

 

这是7岁的小宝(化名)“失联”的第20天

按照原先的计划,小宝此时应该出现在青岛海边的沙滩上,享受妈妈王丽(化名)承诺的“期末考试奖励游”,然而,小宝连期末考试都没能赶上,因为他被自己的父亲“劫”走了。

 

 

 

电影《绑架者》剧照

在家门口 孩子被父亲抢走了

6月27日下午3时许,在徐州新城区某小区内,小宝刚参加完辅导班,由老师带着准备送回家。突然,3人冲上前,架住老师之后,将孩子抱起塞进出租车后,扬长而去。张老师是当天负责送小宝回家的辅导班老师,她告诉记紫牛新闻记者,自己带着小宝已经进了小区,突然,三名男子冲了过来。两人死死抓住她,一名男子将孩子抱起。随后,几人带着孩子到小区门口打了辆出租车离开,整个过程也就一两分钟。

缓过神来的张老师马上跟小宝妈妈王丽取得了联系,随后王丽向辖区的徐州大龙湖派出所报警。王丽说,她接到警方反馈,出租车司机因感觉情况不明,也曾打电话报警。

徐州大龙湖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王丽报警后,民警立刻展开了调查。期间,民警接到了一名自称陆某的报警电话,称他是孩子的父亲,是他接走了儿子。经过核实,陆某是孩子父亲一事属实,他们也将情况反馈给王丽。

3年前,王丽和陆某诉讼离婚,王丽取得了小宝的抚养权,陆某可每周探视小宝一次。王丽说,判决生效后,陆某几乎没来看过孩子,但她没想到,前夫会用这样的方式,直接将孩子抢走。

孩子被“劫”走后,为了找回孩子,王丽求助到当地的公安、法院部门,两家单位先后介入调查,最终却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他们去带回孩子没有法律依据。

时间在一天天过去,小宝“失联”的日子也在一天天增加。对于王丽来说,孩子从没有跟她分别这么长时间,每增加一天,她的担心就增加一分。

派出所

没法律依据带回孩子,应由法院执行

王丽和陆某曾是夫妻,2014年,两人诉讼离婚,经徐州云龙区法院判决,王丽取得小宝的抚养权,陆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每周一次的探视权。

小宝突然被前夫“劫”走,王丽第一时间想到求助公安部门。大龙湖派出所按照警情处置此事,他们查到小宝被陆某带到了一家宾馆,民警还曾到宾馆拍摄视频取证,向王丽证实了此事。孩子找到了,王丽心头的石头落下了,可是,接下来,她听到了民警这样的解释:我们不能将孩子带走。

紫牛新闻记者采访到了大龙湖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他表示警方非常重视该起事件,但无法立案调查,只能作为警情处理。派出所认为,夫妻离婚后,男方没有行使探视权探视孩子,而是将孩子带走。本案是因探视权引起的婚姻纠纷,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未依照法院的判决行使权利义务的,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简单地说,我们没有法律依据去接回孩子,应该由法院执行局将孩子带回来”。

法院

涉嫌限制人身自由,警方应介入

 

按照民警的建议,王丽随后找到了云龙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申请人陆某按照此前的生效判决,立即交还小宝。该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王女士与前夫关于孩子抚养权一事,此前已作出判决,由王女士取得孩子抚养权。如今出现孩子被王女士前夫抢走情况,执行局无法对小宝一个具体的“人”进行强制执行。法院还认为,孩子被人强行带走,当事人行为已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应当由公安部门介入。

面对法院的答复,王女士再次提请诉讼,以陆某的探视行为严重超出法定范围,孩子的人身受到严重伤害,精神受到严重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止被告对孩子的探视权。云龙法院表示,该院已经立案,目前,因始终无法联系到被告陆某送达传票。按照规定,立案后找不到被告,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应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律师妈妈的困惑:能用的方法都用了

从6月27日至今,小宝已经“失联”20天,除了大龙湖派出所民警反馈过一次小宝被父亲藏匿在宾馆的情况外,20天来,小宝过得怎么样,身体好不好,作为母亲,王丽一无所知。

王丽的职业是一名律师,20天来,她从没有中断对孩子的寻找,通过家人、朋友,她走遍了徐州市区的各个宾馆。但是,王丽强调她还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便我找到了藏匿小宝的宾馆,我也会第一时间报警,用合法的手段带回我的孩子”。

让王丽寝食难安的是,她的这份坚持看起来毫无效果,而小宝“失联”的日子在不断累积。“小宝从没有和妈妈分开这么长时间”,王丽说,她和前夫感情不好,在小宝1岁多时,两人就分居,“离婚判决后,前夫从没有行使过探视权,对于小宝来说,父亲就像是一个陌生人”。王丽说,她对于孩子非常愧疚,一直在尽力弥补,让孩子不会因为家庭的变故受到伤害。如今,孩子落到了并不熟悉的父亲手里,他的情况让自己非常担忧。

王丽说,她能想的办法都用了,她甚至以派出所不作为为由,向当地铁路法院提请了行政诉讼,无奈,派出所的回复依然明确:公安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责,对于王丽提起的行政诉讼,他们会应诉。

 

 

 

电影《刮痧》剧照

 

王丽多次向紫牛新闻记者提及了电影《刮痧》,故事中,男主人公仅仅因为东西方文化中对刮痧行为的误解,导致他的监护权被剥夺,此后,男主人公想要接近孩子一步都会引来警方的围追堵截。“孩子是无辜的,不管遇到什么情况,相关部门能否先从孩子的角度出发。”

 

孩子的父亲为何要用这种方式带走孩子,

他准备将来怎么办,

紫牛新闻记者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这起让警方和法院都感觉为难的纠纷将以何种结局收场,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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