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侯云鹏案:是借贷还是诈骗?
发布时间:2017-05-17 13:45 | 来源:法律与生活
记者 李漠
“这是个别公安人员为帮助放贷人讨债而插手借贷纠纷制造的一起冤案!由于证据严重不足,检察院多次退卷。如今,侯云鹏被关看守所已经20个月,法院至今未开庭。”2017年5月14日,范丽君(化名,侯云鹏的亲属)对接到投诉赶赴案发地采访的记者说:“因侯云鹏的父母都被网上通缉,我们这些亲朋出于义愤,就冒险出头替他家鸣冤!”
“侯云鹏是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打的借条,距离还款日期还差3个月,虽然断息了,可你怎么就知道人家还不上了呢?怎么就立案侦查把民间借贷给搞成诈骗了呢?”刘怡(化名,侯云鹏父亲侯某华公司的副经理)说。
(范丽君向记者讲述侯云鹏被打出休门警队大门,落入黑手的情况)
“因情而起的民间借贷”
“2008年,侯云鹏大学毕业后由北京返回石家庄,认识了王某丽、刘某李、杜某清等3位女性。王某丽是某电视台的退休人员,陪外甥女相亲时认识了侯云鹏。相亲未成,就认侯云鹏当了干儿子;通过相亲,侯云鹏还认识了刘某李,相亲未成,二人成了朋友;在健身房里,侯云鹏结识了杜某清,后二人成为好友。”范丽君说:“此前,侯云鹏曾通过父亲侯某华将积蓄放贷生息挣了些钱,这3个女人就求他帮忙放贷。在2008年至2011年间,她们都挣了大笔的钱。”
“此后,侯云鹏又认识了检察官邱某和西餐馆老板马某寰。她俩在得知侯云鹏帮这3人放贷挣了大钱后,就请求他帮忙。他答应下来,但暂无机会,只好等待。”范丽君说:“机会终于来了,时逢侯某华参与某项目开发,需要大量前期费用。于是,侯云鹏就与父亲谈妥了条件:暂定借期1年,可随需延长;利息原则不超月3分,特殊情况可加多,按月支付。侯云鹏随后向邱某、马某寰,以及王某丽、刘某李、杜某清、吴某、唐某等说明情况,他们都欣然同意。她们表示不管钱的用项,只要求按时付息即可。可见这是一拍即合的借贷:一方上项目急需借用,一方有闲资急欲放贷生息,中间由被大家信任的侯云鹏操作。于是,侯云鹏在自己身份证复印件上分别给她们打了借条。”
范丽君的说法得到了刘怡、迟大华(化名,侯云鹏的亲属)、董建国(化名,侯云鹏的朋友)等人的证实。“这些基本的情况,我们都了解。”迟大华说。
应记者要求,范丽君出示了打给邱某、马某寰、刘某李等的部分借条。
记者看到,这些借条均是在侯云鹏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上手写而成。
“在此后的2年内,侯云鹏将这7人,以及邱、马、王等人拉进来的7个亲友大约1000多万元,陆续转借给了父亲侯某华。”范丽君说:“侯云鹏借钱给父亲有如下原因:对父亲高度信任;此前有成功的经历及这些朋友急于放贷生息的催促。可见这次借贷是自愿、真实的,整个过程透明、公开!”
范丽君的说法,得到了刘怡、迟大华、董建国等人的证实。刘怡说:“侯云鹏这孩子厚道、大方、有信用,这些人信任他,就主动找到他,通过他把钱放出去挣利息。据我了解,侯云鹏是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给这些人打的借条。当时,侯某华接手一个科研项目,需要资金,就从侯云鹏那里借款1000多万元,他又把这些钱用到了项目里。”
资金链断裂,反目上法庭
“在2011年至2013年底之前,侯云鹏都如约给付利息。每次算账后,侯云鹏都是在自己身份证复印件上手写借据给放贷人。2013年底,侯云鹏应邱某等众朋友要求将以前分散的借条数额相加,给每人打了一张总借条,并标明最后的全额还款日为2014年12月31日。”范丽君称,“侯云鹏之所以敢写这个日期,一是其父告知他投资方承诺投资款在12月前全部到位。另外,其父还留有一手,如果投资款不能到位,就发动亲友垫付偿还借款。”
(侯云鹏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打的总借条)
记者查阅了在侯云鹏身份证复印件上打给邱某、马某寰、刘某李等的总借条,看到还款截止日期均为2014年12月31日。
“由于投资方违约,投资款迟迟不到,侯云鹏的资金也出了问题,利息只好暂停。”刘怡说:“她们通过侯云鹏挣了很多钱,断息仅仅两个月,有人就翻脸了。”
“侯云鹏的父亲想用自己的房产抵债,就没有向亲友张口。2014年4月,吴某等就到法院起诉了。”范丽君称,“法院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立案审理,并于9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侯云鹏归还吴某本息120万。侯云鹏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院。2015年4月: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但法官进行了调解,对高额利息予以合理降低,双方满意。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公安分局先以民间借贷为由不予立案,随后立案侦查”
“吴某、唐某等通过诉讼,法院超标的查封了侯云鹏名下的5套房产,邱某、刘某李、马某寰等人就急了,再不下手恐怕就晚了,于是就到公安局报刑事案件,让警察插手民间借贷,先将法院查封房产扣下,以讨回贷款。”范丽君说:“但是,她们也明白这是民间借贷,不归公安管,而且距约定的还款截止期限还差3个多月,侯家能不能还款,还是个未知数。可她们有人啊!邱某本身就是一名检察官,她的亲戚是某公安局的一位在职处级干部。”
“2014年9月,由刘某李出面到桥西公安分局苑东刑警队以侯云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诈骗等罪名报案。苑东警队办案人员围绕这几项罪名,进行了3个月的侦查,侯云鹏及其父母均随传随到。后来,桥西分局做出不予立案决定。”范丽君称,“一招不成,她们又出一招,于是马某寰在2015年1月30日到桥西分局休门刑警队以侯云鹏涉嫌诈骗等罪名报案。马某寰在休门刑警队附近开西餐馆多年,与该刑警队的很多人熟得很,于是令人吃惊的情况出现了:她报案当天就立案了。不久,休门刑警队就通知法院停止侯云鹏案生效的中院判决的执行,不仅将侯云鹏名下5套房产,还将其父母名下2套房产全部查封,并到附近的几个房产中介公司发了《通知书》,不许对侯家房产进行贷款和买卖。”
“2015年5月前后,正大房产中介公司的赵经理通知侯云鹏母亲房产已经被冻结,我在场,我还偷偷用手机拍下了《通知书》。我记得这《通知书》盖的公章是桥西分局的章,批准人是杜某福,执行人是王某国。”董建国说:“可惜后来手机出了故障,掉不出来这张照片了。”
“一个公安分局,先是经过侦查不予立案,后来,在没有新发现重大证据的情况下立案,这是怎么回事啊?!”刘怡说。
“到警队后被打出门,遭黑手被非法拘禁四十二天”
“对于立案情况一无所知的侯云鹏,在2015年2月11日在休门街办事时,突遭讨债公司一群人追打。他报警求救,110出警把他带到了休门警队。”范丽君说:“讨债公司的人随后冲了进来,当着警察的面继续殴打侯云鹏。”
“我是接到范丽君的求救电话赶到派出所的。”迟大华说:“我赶到派出所大厅就被拦下,但放贷人和打人的痞子却被允许进入了审讯室。”
“大概过了20多分钟,马某寰带领十几人也到了警队大厅,随后,她带领五、六个人径直进入了审讯室。”范丽君说:“我和迟大华都在大厅,听到他们在审讯室里威胁、辱骂侯云鹏。”
“他们都骂了什么?”记者问。
“他们骂的话,不堪入耳,我实在说不出口!”迟大华答。
“就这样,他们折腾了2个多小时,终于搞出了第一份口供。”范丽君说:“侯云鹏被放出来时,我看见他的口、鼻都流着血,他的皮衣已经被撕烂,特别狼狈。我心疼得直流泪,但无可奈何啊!侯云鹏向亲朋们哭诉,当时马某寰就坐到桌子上参与审问,霍某强、王某国对他威胁、辱骂!”
“我看见侯云鹏的鼻子流着血。脖子上的抓伤渗着血,他的皮衣烂了,身上有很多脚印。”迟大华说。
“20多个痞子虎视眈眈,侯云鹏不敢离开警队,我和迟大华就在大厅陪着他。有些痞子逼迫侯云鹏出去,有人还威胁说‘出去,出去就弄走你,卸你胳膊卸你腿!’”范丽君说:“侯云鹏乞求霍某强、王某国赶走那些人,保护他离开,霍某强说:‘除非打死你,才值得我们管!’”
“王某国还说‘别做梦了,这个年你别想回去过了!’”迟大华说。
“13日夜里9时,即侯云鹏在休门警队被围困3天2夜后,我给侯云鹏买了盒饭。他正要吃,从外边回来,满身酒气的霍某强大骂‘吃他妈什么吃’,接着一把将盒饭打到地上,并一脚将盒饭踢飞。”范丽君说。
“霍某强将盒饭踢了后,就掐着侯云鹏的后脖领子往外一抡,并骂‘你个傻*,还不快滚!’,接着对侯云鹏连打带踹。”迟大华说:“霍某强一直把侯云鹏连踢带踹到警队大门西侧10多米远的地方。”
“我接到求救电话后就赶到了现场,我看见一个人对侯云鹏连踢带打带骂,这时,一名高个子的年轻人说‘霍队,把人交给我吧!’”董建国说:“霍某强扭头就回派出所了。侯云鹏就跑,一群人就追。”
“这群痞子边追边打,侯云鹏大概跑了百、八十米远后被抓住。痞子们就往车里拖他。”范丽君说:“我和迟大华、王晓宇等亲友,拼命往回拽。”
“我一把抓住了侯云鹏的腰带就往回拽,吴云(侯云鹏的朋友)抱住了侯云鹏的腰往回扯,加上侯云鹏也拼命挣扎,他们没有得手。”迟大华说:“他们就在附近死盯着侯云鹏。我们就保护他。王晓宇等人还打了110报警。”
“我们报警,有人接电话,就是没人出警,我看见霍某强站在警队门口,我向他求救,他转身离开了!”范丽君说:“我真的绝望死了!”
“当时,我面对警队大门护着侯云鹏。看见了这一幕!”迟大华说:“竟然会这样,我绝望了,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我在现场,目睹了整个过程,这些警察眼看着他们殴打侯云鹏也不管,太不像话了!”李俊成(侯云鹏的朋友)说:“有人喊警察眼看打人也不管,这些警察才进到警队大门里边。”
“110接警后,我们等待了1个多小时也无人来救助。”范丽君说。
“我急了,就跟休门派出所警察说‘我们打了十几个电话,你们也不出警,但这是能查到的,再不出警,闹出人命,你们是有责任的!’”迟大华说:“后来辖区外的东华路派出所出警了,将我们一行人带至所里调解。这个派出所的警察态度很好。”
“我们在派出所避难五六个小时后,才走出了派出所大门。但侯云鹏还是落到了孙某等人的手里。”迟大华说:“从此,侯云鹏被非法拘禁42天。”
“在2月14日至3月26日的42天时间里,侯云鹏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自由港大楼日座2402房间里,每天都有10余名打手,分3班昼夜看守。每天放风10分钟,每天只允许送2次饭。孙某等人隔三差五地对侯云鹏进行辱骂、威胁、恐吓。”范丽君说:“孙某放言‘不赶快还钱,我们就黑白道结合收拾你!我们已经活动好省公安厅的关系,你们要找人就到公安部去吧!”
“我听到侯云鹏这孩子被非法拘禁的消息后,就连忙从北京赶回石家庄并到了现场。我跟孙某谈判2次,请他放人,让侯云鹏筹款还债,但他坚决不同意。”刘怡说:“有看守把床堵在门口以防止侯云鹏逃跑,我告诉他们,这行为是违法的。孙某说‘我们有靠山,在河北省黑白两道我们都有人,除非你去公安部告状!’”
“当时,侯云鹏不仅身体多处受伤,而且被折磨得精神恍惚接近崩溃,他数次跳楼自杀,都被亲友拦下。”范丽君说:“如果他死了,不就成了畏罪自杀了吗?那么,这起冤案还怎么昭雪呢?!”
“侯云鹏向我说他彻底绝望了。”刘怡称,“他还流露了自杀的想法。”
“刘怡姐告诉我侯云鹏要自杀,我为此骂过侯云鹏,还打了他一巴掌。”迟大华说:“3月26日夜,侯云鹏趁看守醉酒之机,逃到了楼下的某隐蔽处躲藏起来。避过搜查后,才逃出魔掌。”
“经过治疗,他才算逐步地缓过来。”范丽君说:“他没有死,真是奇迹呀!”
放贷人参与警察询问?
“侯云鹏被非法拘禁42天,休门警队没有一个人露面,侯云鹏逃脱之后,休门警队便马上开始追查他了。”迟大华说。
“他们传唤了王晓宇、吴晓静、郭文卓等人,并于2015年4月28日,将侯云鹏在网上追逃。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不拨打侯云鹏留给警方的手机号码直接传唤他?侯云鹏的手机是24小时开机的。”范丽君说:“桥西分局还违反相关规定,查封了侯云鹏父母的工资、房产、银行卡。侯云鹏的父母奔走申诉,被公安上网追逃。”
“9月13日22时,霍某强、王某国等人将居住在附近仍在疗伤的侯云鹏抓到警队,开始采用殴打、辱骂、威胁等手段逼供。期间,霍某强、王某国还逼迫侯云鹏为王某丽、邱某、马某寰等签署《转移债权、财产声明》。”范丽君说:“王某国办案时,放贷人还参与办案,这让我们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
“在休门警队二楼王某国询问我时,刘某李与王某国都坐在我的对面。王某国询问我时,她也参与进来。我敢怒不敢言。询问结束后,我要看《询问笔录》,王某国不允许。刘某李说‘看什么看,快签字!’我迫于无奈,只能签字。”范丽君说:“我出来后,迟大华就进去了,他俩随后对迟大华进行了询问。”
“王某国询问我时,女放贷人刘某李对王某国说‘哥,把他们都弄进去算了!’,因为第一次进派出所,加上王某国连哄带吓,我就没敢吭声。询问期间,刘某李还不时地插话也询问我,我反感极了。”迟大华说:“询问结束后,我要看《询问笔录》,刘某李说‘看什么看!’当时我只想尽快离开,就签字了。”
谁动了嫌疑人入所时被扣的钱?
“侯云鹏入拘留所时,王某国扣下1万多元的钱物(现金约2000元、价值3000元的高档紫檀手串2件、以及1部价值六七千元的苹果平板电脑等)等。后来,侯家人托刘怡去领回,可她只领回了衣物。”范丽君说:“她向王某国讨要其他的钱物,王某国竟然说钱不能还,因为抓侯云鹏花了很多钱!”
“王某国让我领取侯云鹏的东西,我只领回了衣服。”刘怡说:“后来,律师说还有现金等,我就给王某国打电话讨要,他说‘其它东西没有,这钱不能给,我们抓他还花了好多钱呢,不向他要就便宜他了!’”
嫌疑人被羁押20个月未开庭
“2015年10月20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批捕侯云鹏。2016年10月27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终于向石家庄市桥西法院起诉了侯云鹏。”范丽君说:“起诉的罪名是诈骗,但直到今天,办案机关也未对侯云鹏的诈骗数额进行司法审计,因为他们不敢审计,一审计就露底了!”
“法院延期再延期,迟迟不能开庭。”迟大华说:“如今,侯云鹏这苦命的孩子,已经被羁押20个月!”
桥西区公安分局:到法院去了解情况
为了核实侯云鹏一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记者于5月15日上午10点50分许,来到了桥西区公安分局。政治处的赵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桥西分局办公楼)
就侯云鹏一方的投诉,记者请他联系相关人员,予以解释说明。
他两次请示之后,并未对侯云鹏一方的投诉予以正面回应。他让记者到区法院了解情况。
记者追问这是谁的决定,他说是分局领导的意思。
桥西区检察院:到法院去了解情况
为了核实侯云鹏一方所反映的问题,5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桥西区检察院。
控申科的徐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他说侯云鹏案已经于去年10月起诉到了法院,如果想了解情况,就去那里。
侯云鹏案到底是不是公安人员插手经济纠纷而制造的一起冤案?记者对此案进展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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