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火疗能减肥?专家:非正规医疗手段 尝试需谨慎
发布时间:2017-03-31 15:01 | 来源:中国新闻网


 

火疗现场。视频截图

 

中新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张尼) 患者趴在床上,一块湿毛巾铺在背上,倒上某种燃料点着,背部火苗腾腾……近年来,这种看起来吓人、被称作“火疗”的“理疗”方式出现在多地美容机构,号称能够减肥、治病,且价格不菲。

“火疗”究竟是种什么疗法?它能治哪些病?操作又是否安全可靠?针对公众关心的一系列问题,中新网记者向有关专家进行了求证。

“火疗”是个啥疗法?

不少机构称这种所谓的“火疗”属于传统中医火灸疗法。但中新网记者近日致电北京多家中医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获悉,医院并未设有此类“治疗”项目。

那么,传说中的“火疗”到底是种什么疗法?它是不是正规的治疗手段?

对此,北京协和医院中医科副主任医师张晓阳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给出的答案是:“火疗”只是一种民间传统疗法,目前还没有纳入正规中医疗法内,由于不是正规医疗手段,所以正规医院里几乎不做“火疗”。

“正规的疗法在临床操作过程中,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程。‘火疗’不像针灸这种正规疗法拥有清楚的传承脉络。”张晓阳告诉记者,据他了解,正规的中医教材上没有关于“火疗”的相关内容,既没有明确定义,也没有具体的操作规程。

“火疗”能治病吗?

记者在网上检索“火疗”相关信息,发现有不少机构打出广告宣传,称“火疗”有助于治疗多种疾病,小到耳鸣、大到脑积水,都被列入其中。

“火疗”真的有这么神奇?它治病的科学依据又是怎样的?

张晓阳告诉记者,“火疗”可以算是一种温热的外治法,理论上具有祛风散寒、疏通经络的作用,对于一些外邪入侵,特别是外感风寒、经脉痹阻的疾病,如关节、肌肉疼痛等,可能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由于没有有序的传承,对它的应用和总结就没有依据。而中医的诊疗规程里也没有将其纳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的管理也就无从依据。”张晓阳说。

此外,在专家看来,这种“治疗”方法并不适合所有人,如果接受治疗的患者本身是阴虚、内热、或者湿热体质与病证,就要高度小心。因为体内本来就有热,再加上体外温热疗法,就是“两火相加”,可能会带来副作用。

“火疗”两月瘦40斤,靠谱吗?

除了治疗疾病,不少美容机构还宣称“火疗”可以用作减肥、养生,有的甚至声称“两个月能瘦40斤”,对于不少爱美女性来说颇具吸引力。但是,在专家看来,这种减肥方法是否真的有效,还需打个问号。

“要证明一种治疗手段对减肥有用,需要经过科学的研究与专业人士的评估。”张晓阳说,“火疗”减肥目前尚没有明确、科学的理论依据,也没有符合科学方法的大样本研究。从学术角度看,相关的案例、数据、经验总结等基本是空白的,或者可信度极低。

那么,中医传统疗法中,是否有真正有效的减肥手段呢?

对此,张晓阳解释说,减肥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目前很多医学和非医学的手段都用于其中,也包括中医的按摩、针灸等,大家可能都取得过一定疗效,但过硬的研究与数据并不多。

他表示,看一种治疗手段是否对减肥真正有效,还要看是否同时控制饮食、增加运动等。如果是捆绑在一起进行的,那么这种治疗手段的单独疗效就需要打一个问号,或经过专门为其设计的科学研究来检验与证实。

国内盛行的针灸减肥在国外并没有被大多数人认可,也是由于缺乏过硬的、大样本的符合循证医学方法的证据。

张晓阳强调,减肥和人们的生活习惯、饮食结构有密切关系,如果不从这些方面进行彻底改变,很难保持减肥效果的长期稳定。高复发率是许多减肥方法难以克服的障碍。

什么机构可以开展“火疗”?

记者查看新闻报道发现,近几年,因为“火疗”引发的事故层出不穷:重庆一女子在某养生会所做“火疗”治疗肩颈痛被烧伤,南京一男子在会所内学做“火疗”因操作不慎被大面积烧伤……这让“火疗”本身的安全性受到质疑。

“火疗”究竟安不安全?什么样的机构和人有资质为患者做“火疗”?

此前,有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从事“火疗”的技师需要有中医方面的执业资格证,这也是判断其正不正规的关键因素。

张晓阳认为,即便按照有些机构自己宣称的,“火疗”是中医的正规疗法,那它也必须是由有资质的卫生从业人员来操作。“火疗”操作风险很高,有可能给人体造成临床损伤,如果操作人员是非专业人士,自己根本没办法控制和把握,对患者来说就是巨大隐患。

另外,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发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都对医疗机构开展治疗活动有严格的限制规定。

例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的,可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完)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央广时评:娱乐必须有底线 网评:过硬队伍建设是新时代政法工… 强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问责问效 防范骗提公积金须加强部门信息共享 评论: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政法工… 纠正跑偏的师生关系 民主生活会岂能有“怕”的心理 请封存那些沦为“美颜神器”的雾炮…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