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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金融大鳄,让险资正本清源
发布时间:2017-02-23 14:58 | 来源:新京报


   ■ 社论

  只有监管和险资的共同努力、配合,才能实现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资本市场的稳定,避免伤害投保人和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绝不能把保险办成富豪俱乐部,更不容许保险被金融大鳄所借道和藏身。”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22日在谈到保险领域防控风险时如是说。

  据统计,2016年底在我国资产管理业中,保险公司的资管规模不过1.7亿元,不仅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52万亿元的资管规模望尘莫及,和信托公司掌管的18万亿元也相距甚远,分明还是个“小弟弟”。但是凭借其生猛的作风,去年以来,数位金融大亨曾分别在不同的场合运用旗下的保险资金和其他金融资源在A股市场“协同作战”,引发资本市场的侧目。这也导致监管机构针对险资运营提出一系列的监管举措。

  在22日的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要重点围绕公司治理、保险产品和资金运用三个关键领域,下决心处置潜在风险点,对违规的机构和个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显然,这里说的已不仅仅是保险公司自身日常业务的运营,而指向险资在资本市场运作时所出现的问题。

  与私募投资基金等不同,保险资金本质定位应属于稳健资金,通过证券市场配置资金只是提高收益率的一种途径。保险公司的优势本在于具有长期大额的可投资资金,而非比基金更擅长选择投资对象。险资需要保证安全性、流动性,而非豪赌高收益的几率。故而,险资本不宜单独或配合控股股东重仓任何单一股票,乃至引发导致自身进退维谷的控制权争夺战。保险公司也不应运用资金优势甚至是自己的品牌效应从事股票短期炒作。

  需要注意,近期针对险资的整顿不应是运动式执法,而需要更多的制度化建设。防止金融大鳄利用险资平台在资本市场兴风作浪,也不完全是保监会一家能完成的。目前由央行牵头的资产管理统一化规范意见的制定和多家监管机构在多环节的合作,值得期待。

  不仅是监管方面,要保障保险市场乃至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需要险资提高公司治理的能力,控制风险。

  保险公司维系着广大并非金融投机者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一家保险公司可以由特定的某某系控股,但它和其他明暗“同系”公司之间的瓜葛,不该云山雾罩。在公司治理层面,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其透明性,更多接受投保人和市场的监督。

  即便只是从事保险本业,保险公司在参与打通私募和公募、线上和线下的所谓创新资管业务时,也应审慎行事并选择合作者,以免承担未曾预期的高赔付事件。对广泛引发关注的万能险的监管,无论保险公司在股市内外如何运用万能险资金,确保保险人现金流充足、风险总体可控,应成为险资内控红线。

  只有监管和险资的共同努力、配合,才能实现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资本市场的稳定,避免引发市场混乱,伤害投保人和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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