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凡是购房补贴的城市,都应重新审视补贴政策,如果也在补贴炒房人,就应及时修改或废除。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政府网站发布的一条公示信息引发热议,此公示显示:一名合肥人在六安市裕安区同一个小区购买了44套房子。按照当地补贴政策,这位房主共获得约八十万元补贴。目前,上述公示信息已被删除。六安市裕安区房管局一工作人员称该房主票据手续齐全,并未违规,已专门开会研究处理此事(12月21日《江淮晨报》)。
去年和今年,不少房地产高库存城市为了消化库存对购房人采取财政补贴措施,六安市便是其中之一。尽管购房补贴政策自推出以来就存在争议,但多地仍以“既帮助了开发商解困,又让群众得到实惠”这样的理由推行,当然此举也对去库存起到了积极作用。不过,一个人竟然可以在六安市买44套房产并拿了约八十万元财政补贴,不免令人吃惊。
当地房管部门称,购买44套房产的购房者提供的票据手续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条件,所以补贴没有问题。但同时也承认,当初制定政策时没考虑太细,没有料到有人会买这么多套房子。这也就是说,未违规的原因是相关政策有漏洞,而这种漏洞也给了炒房人低成本入市的机会,即财政补贴从补贴购房变成了补贴炒房。
当地政策制定者究竟是没考虑太细还是有意为之?这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笔者看来,政策制定者之所以没有把多套房购买者限制在补贴之外,并不是粗心,而有可能是鼓励炒房人买房,只是不明说而已。因为鼓励炒房人入市有利于哄抬房价,助长买涨情绪,这不但有利于加快消化库存,还能给土地市场加温,以增加土地财政收入。
对当地政府而言,谁是购房者不重要,重要的是去库存。所以,在制定购房补贴政策时,就没有区分自住型买家和投资型买家,一律给予财政补贴。但这种“平等”的补贴政策存在不少问题:一者,不是真正去库存,库存只是从开发商手里转移到炒房人手里而已;二者,有鼓励炒房哄抬房价嫌疑;三者,此举让纳税人看到财政支出随意。
当地房管部门人员称,这位购买44套房的合肥人,“听说跟施工方还是开发商有债务关系,买这么多房子估计是为了抵债”。换言之,此人或许不是专业炒房人,或者说,财政没有补贴炒房。即便不是炒房是抵债,“买44套房拿80万补贴”这一现象仍说明,当地购房补贴政策给炒房人留下空间,不排除购房人中有一部分就是炒房人。
像六安市这样的三四线城市为了去库存,将房贷首付门槛设置很低,再加上财政补贴,炒房人以很少的资金成本就可以大肆买进,然后在房价上涨后再找机会抛出,就可获得高回报。可能有人会说,炒房人都在一二线城市,不会对三四线城市感兴趣。其实,每个城市都有炒房人。随着一二线城市收紧楼市政策,部分炒房人也会转移至三四线城市。
所以,不只是六安市,凡是购房补贴的城市,都应重新审视补贴政策,如果也在补贴炒房人,就应及时修改或废除,因为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表述很清楚,“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既然要遏制炒房,更不能拿财政资金补贴炒房。另外,一些城市的购房补贴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这种偏心政策也应该废除。
笔者甚至认为,购房补贴政策应彻底退出。因为经过一年多去库存,很多城市高库存已大幅下降,即使有的城市库存仍偏高,也应交给市场去消化,政府不能一直当楼市的“奶妈”。更重要的是,要健全政策法律和市场机制,给楼市装上“稳压器”,防止高库存,不再去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