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利益关系不打破,利益链条不解体,天价拖车费还会出现,甚至会变本加厉地出现。
今年4月媒体曾经报道,有大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侧翻,潭耒高速衡阳施救站收取36000元高额施救费一事。事后,湖南省发改委成立调查组,对施救公司进行了处罚,国家发改委将此列入典型乱收费事件进行了通报。可令人感到不解的是,最近,媒体又接到了一起“天价施救费”的投诉,事发地还是潭耒高速,还是那家救援站。而这一次,救援站开出的是4万元施救费(12月5日《重庆晨报》)。
又是天价拖车,又是媒体曝光。上一次湖南省发改委成立调查组,对施救公司进行了处罚,两名责任人被清退,多名负责人受处分,并且还进一步明确了高速救援收费标准。这一次是不是还要成立调查组,再清退几个,再处分一些?
天价拖车费为何高烧不退?说到底,还是一个“利”字作祟。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汽车救援收费采取市场的方式,全由救援公司自己定价,而救援公司入行门槛低,在注册资金方面没有限制,只要工商备案登记注册即可。如果这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那么采用市场定价,自然能够得到一个相对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可在实质上,这个市场并不是人们想象的模样。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可是,且不说过去一些执法机关专门开设拖车服务公司,向机动车驾驶人收取费用;就说现在一些以自由身份出现的救援公司,与有关权力部门到底有着怎样的关系,也是天知地知大家都知道的事。不必讳言,汽车救援具有垄断性质,那些能够上路拖车的公司,与有关部门大多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正如新华社曾经报道,有关部门变相指定“沾亲带故”的救援公司。当市场垄断碰上自行定价,叠加权力之手乱舞,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常识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天价的背后,都存在市场秩序的混乱以及背后监管的失职和缺位,天价拖车同样如此。“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经过市场经济多年洗礼,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完全能够理解和接受司马迁的这句话。只是人们不解,当一个领域,与权力部门有着千丝万缕关系时,出现暴利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这样的权力部门,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不客气地讲,哪怕这一次有关方面再次成立调查组,再一次对施救公司进行处罚,再一次处分和清退几个人,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是因为“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现在,围绕汽车救援已经形成了利益共同体,那些施救公司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甚至他们“一人赚钱大家花”,背后还有人从中渔利。利益关系不打破,利益链条不解体,天价拖车费还会出现,甚至会变本加厉地出现。
人们很想问一声,遏制天价拖车费还要多少次曝光?就目前看,如果有关方面还把其当成是一块肥肉,还存在着利益共谋,这个答案可能是无限。只有在加大查处的同时,尽快开放道路救援市场,充分引入和发动民间资本参与竞争,打破垄断利益链条,才能让天价拖车费成为过去时。在简政放权全速推进的背景下,这一天应该不会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