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8日至19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吉林长春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推进会在总结前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指示和要求,是我国下一阶段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指导和依据。
众所周知,司法责任制改革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又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硬骨头”。司法责任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广大司法干警的切身利益,“谁能入员额”、“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谁对案件说了算”、“对案件说了算的人最后要承担什么责任”,都是广大司法干警非常关注的问题。因此,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就要坚决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不忘初心、立足实践,一步一个脚印推进改革。
首先,不忘初心、脚踏实地,要牢记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初衷。根据司法规律,司法审理者、司法裁判者和最终对裁判承担责任的人应当合一,否则审理者没有动力提升审理水平、裁判者没有足够信息作出正确的裁判、司法办案的质量注定得不到保证。为此,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要通过事前严格限定审理者和裁判者的范围、事中确保“让审理者裁判”、事后确保“让裁判者负责”并辅之以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式,做到让称职的人做专业的事并且承担应有的责任还要享受相应的待遇,以此提升办案水平。从这个初衷出发,坚持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严格掌握入额法官检察官的标准、果断减少日常司法活动微观管理、切实保障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等改革措施、努力提升司法职业的专业化水平和尊荣感就是必须坚持的。正如孟建柱书记所说,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动的是利益格局,“伤筋动骨”在所难免。改革最怕在实施中遇到阻力走样变形,为此就要不断提醒自己改革的初衷。
其次,不忘初心、脚踏实地,要做到以加强办案力量为导向推进改革。实行司法责任制的目的,是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提升一线办案水平。因此,无论是事前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准入控制、还是事中的入额法官检察官动态管理以及事后的司法责任追究,都要最大可能落实到办案上。法官检察官员额应当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对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的人员进行遴选,要以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突出对办案业绩等的考核。对于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入额也要亲自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形成正确导向。还要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总之,司法责任制改革必须落实到办案上,不能脱离办案情况,使得办案部门和人员真正成为司法机关的核心。
最后,不忘初心、脚踏实地,要做到因地制宜实施改革。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发展很不平衡。司法责任制改革如果各地一刀切,很难搞好。各地在确定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和基数时不宜一刀切,同一省级行政区内完全可以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实行不同的比例。比如广东在不突破中央确定的整体员额比的前提下以案定额,向基层、办案量多的地方倾斜,珠三角核心5市法院分配到的员额占全省的65.56%,就是因地制宜的好例子。再比如推动人财物统一管理方面也要因地制宜。条件具备的,由省级统一管理或以地市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条件不具备的,可暂缓实行。
只有不忘初心、脚踏实地才不会走歪;只有脚踏实地,最初的心愿才能真正有效实现。当前,我国司法责任制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各种困难和困惑都会在改革推广之后涌现。但也要看到,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中国司法现代化绕不过去的一道门槛。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将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就应当抓住机会果断改革、勇于担当,使得“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想早日实现。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