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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代表赵文菊:校园普法要增强灵活性趣味性
发布时间:2017-05-22 13:46 |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胡金华 范传林) “县检察机关27名‘法治进校园’活动巡回宣讲团成员被县教体局聘任为全县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他们执法不忘服务,办案不忘预防,定期走进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有效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效果显著。”5月11日,山东省人大代表、沂南县第一中学高级教师赵文菊在受邀参加该县检察院举办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时赞叹。

  “每一个触目惊心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令人心碎的原因,那就是在校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不用法。”赵文菊认为,近年来,面对在校青少年遭受暴力犯罪侵犯案件的增多、违法犯罪率逐年上升的情况,该县检察院组织“法治进校园”巡回宣讲团走进中小学校,通过以案释法、开设“心连心QQ群”、解答疑问等形式,积极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活动,使全县近8000余名在校学生接受教育,培育了在校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普法环境。

  赵文菊表示,“法治进校园”巡回宣讲团以身边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为警示教材,采取大课堂与小课堂相结合、集体宣讲与单独咨询相结合的方式,举办“远离犯罪,远离伤害”和“未成年人的权利与保护”等法治讲座,能够有针对性地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思维,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赵文菊在为该县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点赞的同时,对今后加强法治进校园教育活动寄予了希望。她建议检察机关:一要增强法治引导的灵活性。把移动教学、书法绘画、动漫等形式运用到法治教学中,教育在校学生自觉养成遵规守纪、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树立“遇事找法,办事用法”的行为准则。二要增强警示教育的趣味性。要做到解剖有关案例与青少年心理需求相适应,以丰富多彩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来释法说理,多开展“与法同行阳光成长”公益活动,让在校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法律意识,为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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