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何祥文,男,1974年8月出生,京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本科学历,二级法官,历任防城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等职,目前担任防城区人民法院那良法庭负责人。
他敢于担负重任,心中固守着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在边境法庭积极践行孔子2000多年的“无讼”法律理念,得到边境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
法制网记者 莫小松 马艳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那良镇那良法庭,地处中越边境一线。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这里,又高又瘦的那良法庭负责人何祥文热情地迎了出来。简单寒暄过后,何祥文和法庭其他3名干警,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翻山越岭、披星戴月打造“无诉”边境的故事。
办案普法两不误
那良法庭管辖那良镇和峒中镇,辖区面积619.7平方公里,人口约9万人,有58公里中越边境线,聚居着汉、壮、瑶、京等多个民族。尽管辖区面广人多,边境线长,但那良法庭只有两名法官、1名书记员、1名法警。因此,大到开庭办案送达文书,小到组织活动打扫卫生,何祥文都率先垂范、亲力亲为。
自去年6月从防城区法院调到那良法庭,一年多来,何祥文平和谦逊、办事公正、不爱张扬的作风,给法庭人员留下深刻印象。
书记员黄世波和法警江京告诉记者:“何祥文工作认真、一丝不苟,认真审核每一起案件。平时他社会活动很少,闲暇时间都在法庭里度过。”
那良法庭副庭长黄永彬说:“在何祥文的带领下,我们这个团队团结又融洽,可以说是拧成了一股绳。”
据介绍,辖区一些互市点边贸发达,外来人口多,劳务纠纷多发。何祥文就带领法庭人员到互市点开展普法宣传,大家积极奔走,还请来辖区学生担任“小小法治宣传员”,宣传效果十分理想。
2015年10月,那良法庭按一级法庭的标准完成基础建设,建成基层法庭少有的文化展厅,完善的硬件配备加上坚强有力的人员队伍,那良法庭在镇上极具影响力。打造法庭文化的同时,何祥文经常邀请镇上以及村委会干部、群众参观法庭,那良法庭成为远近闻名的法治教育基地。
在何祥文的带领下,那良法庭近两年来实现零投诉、零上访,案件调撤率近90%,荣获防城港市法院先进集体、防城区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巡回法庭进村屯
边境线上不稳定因素多,纠纷一旦得不到妥善解决极易激化,边民纠纷处理不好还会升级为双边矛盾,过去就有村民到处上访的先例。
为尽早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每月1日、10日、20日,何祥文都会带领法官到边境村屯了解民情,回访案件,排查矛盾纠纷,有案件的当场立案处理。遇到村民有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何祥文会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帮助村民解决。
今年4月,何祥文下访到大勉村时,发现两名住房相邻的表兄弟因为盖房子发生争执,双方剑拔弩张,随时都有打起来的可能。何祥文从法理、亲情等角度说法说理,半天过去,双方终于互相让步,握手言和。
辖区峒中镇距离那良镇60多公里,公路颠簸,驱车一般要近两个小时,住在偏远地区的村民到法庭非常困难。从2002年起,那良法庭就开始部署巡回法庭。一辆面包车挂上“防城区法院边境巡回法庭”的横幅,几张简单的审判桌和凳子,组成一个简单却充满人性化的边境巡回法庭。
面包车载着法官早出晚归、跋山涉水辗转各村屯,形成那良法庭巡回办案的品牌。何祥文将这个传统坚持发扬下来,对于偏远地区、涉及老弱病残的案件,坚持到案发地、村委会或当事人家门口开庭。
今年3月,峒中镇那丽村的老人韦达平向法庭申请,希望法庭宣告自己的儿媳失踪。老人的儿子因车祸过世,儿媳失踪,留下3个未成年子女。村委会、派出所等对此进行了调查核实。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何祥文带领法庭人员巡回办案。早上8时出发,10时左右车子到达山脚。大家背起国徽等简易开庭工具一路爬山,来到老人坐落在山坡上的家中。
“这么远的路,你们竟然亲自来了,真是太感谢了!”老人感激不已。庭审历时1个小时,法官当庭宣告老人的儿媳失踪,3个未成年子女顺利办理低保。事后,老人专程来到法庭,送来一面写有“巡回审判司法为民”8个字的锦旗。
何祥文说:“巡回办案虽然辛苦,但方便了边境群众。3年来,那良法庭巡回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50余件,开展以案说法、上法治课、法律咨询等普法活动120余场次,巡回审判里程达两万余公里。”
甘当解纷“和事佬”
那良镇民商事案件多发,调解是那良法庭一贯的优势。调任之初,何祥文就确定思路:将法庭调解作用发挥到最大,确保边境和谐稳定。
那良法庭在峒中村等4个行政村村委会设立调解联络站,人员、制度以中文、越南文双语上墙公示,中越边民以及本地村民有纠纷时,到联络站找村委会调解,村委会调解遇到困难时法庭立即支援。
调解联络站建设规范、功能齐全,加上法官特有的威信,成效明显,受到村委会及村民的欢迎。
越南人邓氏梅说:“法庭联络站只帮理,不护短。”
今年3月,那良镇边民骆某雇请邓氏梅搬运货物,因拖欠邓氏梅的劳务费产生纠纷。双方对欠付的数额产生分歧,邓氏梅追讨无果,两人闹到调解联络站。
何祥文释法明理,一番唇枪舌剑后,骆某承认欠邓氏梅劳务费2000元并当场付清。
今年2月,越南人阮氏来到那良法庭,告她的老公林某。阮氏告诉何祥文,上世纪90年代初,她“嫁”到中国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与峒中镇林某同居生活,生育有一儿一女。阮氏说:“我老公脾气暴躁,经常酗酒,动不动就打骂我。他可能喜新厌旧了,我想分得一些家产后和他分手,但又舍不得儿女。”
何祥文耐心听完陈述后,告诉阮氏:“按照中国法律,你们还不是合法婚姻,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何祥文决定为他们做调解。经双方同意,何祥文叫来他们的一对儿女,当众批评了林某,又从亲情、法律的角度进行劝说。
由于一对子女已经长大成人,不必再抚养,双方最后达成协议,由林某给付阮氏一次性补偿款5000元,双方和平结束这段已近20年的“跨国婚姻”。
除了调解联络站,那良法庭还与司法所、派出所以及村委会联系,构建联调机制,让涉外涉边矛盾不出村屯。
据统计,那良法庭一年受案150余起,去年就有50余起调解在诉前。那良法庭充分发挥调解联络站的作用,去年以来化解13件涉外民事、经济纠纷,为创建无诉村屯、无诉边境,维护边疆地区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法新网防城港(广西)9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