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哪个名人说过,有时候,一转身,就是另一个世界。作为一位法律人,职业生涯从律师转到法务,也是一次华丽丽的转身,不仅需要周详的计划,还需要勇气和决心,因为这可能是人生的一个重要拐角点。
前不久参加了一次法务朋友们的聚会,看到优秀的同行们转到法务这个岗位上面来,脸上都是喜盈盈的。我觉得不仅是因为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更多的是对法务深入的解读后,是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一个位置。
在念书的时候认识纽约林肯总部的法务总监,她在谈及自己从一家国际律所的合伙人到一个艺术中心的法务总监的时候,脸上放着光。她说,我一直很喜欢音乐,从小就生活在音乐世家,于是,当这个机会来临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抓住了。我一直认为可以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工作结合,是最大的快乐。我从律师转到法务也有一段时间了,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段时光还是很愉快的。但是,律师与法务的角色毕竟不尽相同。
首先,面对客户群从外部转向了内部,于是解决的问题从过往的为什么这个公司做的是这个业务类型,到我们公司的业务类型究竟包括哪些和具体的业务究竟是如何开展的。于是,对业务的熟悉度大大提高。但是,作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其实对所服务的客户的业务应该非常熟悉。
我记得过去帮一家互联网公司做上市,因为该公司的业务架构比较复杂,我花了许多时间做尽职调查,包括把他们家的App注册后从头到尾熟悉,以便在写业务描述的时候可以更加准确地表达。当时在完成招股说明书的时候,令我很自豪的是我觉得我对他们的业务熟悉程度不亚于他们的业务经理。然而,当转到做法务的时候,同样也是做互联网的业务,因为每天与业务部门打交道,感到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更加大大提高。抱着刨根问底的精神,不厌其烦地和业务的运营,财务,市场,产品部门过业务流程,因为我觉得作为法务,必须对业务了如指掌,才能审核合同,以及根据业务部门的需要起草相应的协议。
其次,在对法律问题与原则的坚守上面,律师与法务的侧重点也是有所不同。我记得第一天加入律所的时候,一名资深的律师跟我说,我们是守门人,在SEC审阅材料之前,我们必须做好自己的尽职调查,因此,应该说不的时候必须说不。往往,客户在律师们说不之后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所谓强扭的瓜不甜,往往也不会继续纠缠。
而法务则不同,一方面是法律与规则的守护者,另外一方面,也需要为业务的开展设计方案,寻找最优的策略。对于每一个法务来讲,这是一个很微妙的尺度,既要有自己对业务的道德底线和操守,也不能一味地阻碍业务的发展。因此,法务此时的沟通能力尤为重要,往往必须采取爹妈那一套“爱之深,恨之切”的态度,以及摆出“一切的苦难皆源于爱”的姿态,使得金主们心服口服。
但是,其实法务和律师的角色也有很多的共通点,譬如需要有对研究法律问题的破釜沉舟的勇气,在面对紧急任务是做好48小时待命的准备等等。最近以来,我发现有不少朋友从法务重新回归到律师行业的,足以说明法务与律师的角色其实不是那么的黑白分明。而且在法务界,有非常多出色的前辈们用自身的经历告诉我们,干一行,专一行的重要性。愿每位转身后的法务同行都看到那个华丽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