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1月25日讯(浙江之声记者飞扬报道)在今年这次省两会中,代表委员们关注雾霾的话题也很多,在24日省长李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着重强调了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之内,将会拿出更加铁腕的手段去治理雾霾,向大气污染宣战。
当我们推开窗户,总是想看到蓝天白云。从政府到公民自身,如何治理雾霾已经被讨论得非常多了。雾霾治理的工作等不了,但也急不来,如何更好地治理雾霾,法律方面还有哪些值得讨论的话题?在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并实施之际,记者采访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副教授程燕姬。
资料图:程燕姬
程教授表示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是对雾霾治理的保障:“这部法律非常严,它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单就法律责任的条款就有30条,并且有大量具体的针对性的措施、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程教授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最大的亮点在于取消了企事业单位罚款的封顶限额,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提高了企事业单位的违法成本和整改意向。”
另外,程教授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还有一个“双罚制”:“除了对企事业单位处罚之外,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可以处罚。增加了让企事业单位自觉遵守《防治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