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淀公安分局3月15日通报,近期,新闻媒体报道捍卫国土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后,有群众向警方举报,一新浪微博用户曾于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评论区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警方调查核实,该微博用户潘某(男,30岁)于2020年2月2日离京出境后,一直在境外。目前,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潘某刑事拘留,并对其开展追逃。
2020年6月,外军公然违背与我方达成的共识悍然越线挑衅,在前出交涉和激烈斗争中,团长祁发宝身先士卒身负重伤,营长陈红军、战士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英勇牺牲。前不久,中央军委授予祁发宝“卫国戍边英雄团长”荣誉称号,追授陈红军“卫国戍边英雄”荣誉称号,给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追记一等功。消息传出,举国感佩。
身为网络大V,潘某在并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罔顾视听,信口雌黄,于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评论区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论。那种幸灾乐祸的口气,那些其心可诛的措辞,居心何其险恶,用意何其歹毒?这些谣言,既是对边防军人的诋毁,也是对国人情感的伤害,更是对法律法规的挑战。
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早在去年6月,潘某有关中印边境冲突的微博截图就已引发无数网友关注。网友追问——发表这样的言论,证据何在?前不久,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披露后,网友再次群情激奋,喊话有关部门,必须对潘某绳之以法!
网络也是有记忆的。根据网友追溯潘某的一贯言论,很容易发现出此谬论并不奇怪。此人曾对网民“作业本”侮辱邱少云、赖宁的微博内容跟评点赞。一个人的价值观究竟错谬到何等地步,才会发出这样的无耻谰言?
每个人的价值观可能不尽相同,但不能对英雄烈士大放厥词、不能不尊重法律,应是底线和共识。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任何民族,都会对那些恶意诋毁国家和民族英雄的人说不!个别人以攻击英雄烈士为能事,以攻击国家、民族为能事,唯恐天下不乱,已经洞穿做人的底线,已经突破法律的红线。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践踏。谁视法律为儿戏,谁诋毁英烈,谁就难逃法律制裁。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此前,已有数人因诋毁戍边战士被刑拘。刚刚结束的今年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依法适用上述法律条款,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此举大快人心,网友纷纷点赞。
有关部门已经依法对潘某展开追逃,潘某必将为其恶毒言论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