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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宣判3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0-03-10 16: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李清润 闫 洋)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周本伟、田茂晓、魏双3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3.5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

  黔江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26日至1月28日,被告人周本伟通过微信平台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内发布口罩售卖信息及口罩图片,谎称有大量口罩售卖,同时要求购买者先付款后发货。款项骗取到手后,告知对方已发货,随即将被害人微信号删除好友关系并拉入黑名单。周本伟通过此方式共骗取10名被害人合计15065元。被抓获归案后,周本伟通过微信退还被害人叶某2800元。法院认为,周本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口罩紧缺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应从重处罚,以诈骗罪判处周本伟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黔江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31日至2月1日,被告人田茂晓通过微信平台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内发布信息,谎称有大量口罩出售并配发了口罩图片,同时要求买家先付款后发货。在将被害人款项骗取到手后,编造虚假快递单号告知对方已发货,随后将被害人微信号删除好友关系并拉入黑名单。田茂晓通过此方式骗取3名被害人合计4800元。案发后,田茂晓将非法所得4800元全部退还被害人。法院认为,田茂晓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利用口罩供不应求之机骗取他人财物,应从重处罚,以诈骗罪判处田茂晓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江津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27日,“微商”邢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其急需收购大量口罩。被告人魏双见状便与邢某联系,谎称其有可供销售的各类口罩数万个。邢某信以为真,先后5次向魏双微信转款累计78100元。魏双收款后,全部充值到了网络赌博平台,用于“百家乐”赌博。案发后,魏双家属主动向被害人邢某退赔78100元,获得谅解。法院认为,魏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判处魏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法官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个别人无视国家法律秩序,利用疫情防控物资供不应求,虚构销售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触犯刑法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应增强防范意识,警惕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网上购物更应保持谨慎,注意甄别各类售卖信息的真实性,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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