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01月08日 星期五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无期徒刑!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受贿一案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21-01-07 16:30 |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1年1月7日上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胡怀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胡怀邦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胡怀邦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怀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获取银行贷款、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52万余元。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怀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胡怀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高鹏
最新文章
年终欠薪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农… 无期徒刑!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 “绿播”“黄播”?他无意间点开的… 法学专家解读赖小民案:对严重腐败… 这一重要法宝,有了基础主干党内法… 高空抛物致人受伤谁担责?打羽毛球… 应急管理部披露襄汾饭店坍塌29死事… 点餐浪费要罚钱,不得诱导消费者超…
推荐文章
中国地质调查局公布海洋地质创新成… 2020年外储"成绩单":时隔逾4年重… “2020年世界税收十件大事”发布 提高生产经营质效,提供便捷舒适服… 数十项公共服务下沉到村党群服务中… 国家出手,为千家万户降成本(锐财… 福建支持民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去年12月末外储规模3216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