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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那些“以爱之名”的伤害
发布时间:2020-12-10 14:43 | 来源:检察日报


       被父亲打成重伤,孩子却要和妈妈断绝关系——

  警惕那些“以爱之名”的伤害

10月27日,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组织不公开听证会。

  疫情期间,因为不满儿子没有按时完成网课作业,父亲一怒之下失手重伤儿子;医院病床上,儿子却表示不恨父亲,希望与母亲解除亲子关系。

  11月27日,在“儿童保护的无锡实践与全国经验研讨会”上,这起监护侵害案件成为讨论最热烈的话题。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员谈子敏表示,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受侵害儿童的支持与干预必然伴随着对于家庭尤其是家长的干预,检察机关系统的办案评估制度、专业社工的介入、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将家庭、社区、学校、社会、政府融入其中,有利于推动更广泛的预防性儿童保护系统的建立。

  报警:父亲把儿子打成重伤

  2020年3月的一天,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无锡市儿童医院在接治未成年人小宁(化名)的过程中发现,小宁系被父亲王军(化名)打伤。根据强制报告制度,医院报警。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接公安、妇联通报后,提前介入这起监护侵害案件。

  “疫情期间学校让孩子在家上网课,孩子功课有些松懈,迷恋上了手机游戏。”王军回忆说,那天晚上回家后他发现小宁正在玩手机,以为他没有按时完成网课作业,父子之间发生激烈争吵。

  见小宁出言不逊,王军随手拿起一个破旧的塑料凳向他扔了过去。小宁闪躲不及,额头被砸伤,随后被王军送往医院救治。拍完片子后医生说小宁颅内出血,必须马上动开颅手术,王军当场就傻了眼。后来他在儿童医院守了儿子一个多月,肠子都悔青了。

  经过救治,小宁顺利出院。但王军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遂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奇怪:儿子不怪爸爸,却要和妈妈断绝关系

  小宁的伤势经法医鉴定为“颅脑损伤致硬膜血肿”,构成重伤二级。王军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按法律应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医院的病房里,当办案检察官向小宁了解情况时,他却主动替父亲求情,表示不恨父亲,希望与母亲张梅(化名)解除亲子关系。

  小宁的话令人吃惊。原来,平时都是王军照顾小宁生活起居,承担了主要的监护职责。此前他没有过家暴的行为。反而是小宁与母亲不睦,多次发生激烈冲突。同时,王军夫妻二人在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上不太一致,家庭关系紧张。“一旦父亲受刑事处罚,那么监管职责会受限,更重要的是,父亲若留下前科,会给孩子将来读书、就业都造成负面影响。”检察官陷入了深思。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贯原则,但本案区别于一般的侵害案件,在事发场合、事发原因、双方身份关系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一诉了之能否解决问题?如何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怎样化解亲子矛盾,修复这个家庭的裂痕?能不能再给这个后悔的父亲一次机会?

  带着这些思考,新吴区检察院探索建立监护考察制度,对王军设置三个月的监护考察期,签订监护考察协议、监护人保证书,督促他修正教育方式方法,根据考察期的表现再作出相应决定。

  为了确保监护考察成效,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社会工作协会等部门,将小宁家庭纳入“一路童行”儿童保护项目,组建由心理咨询师、专业社工组成的团队,对小宁开展心理疏导,对小宁的父母开展亲职教育,由社工组织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对这个家庭开展系统帮教介入,重塑家庭关系,建立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连接。

  听证:施暴的父亲,该不该坐牢

  经过三个月的亲职教育和监护考察,小宁原本激烈的家庭关系趋于缓和,家庭成员之间有越来越多的良性互动,家庭氛围得到改善。检察机关向小宁征求意见时,小宁再三为父亲求情,表示当时是误伤,自己早已原谅,不希望父亲坐牢。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障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10月27日,新吴区检察院组织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区妇联代表作为听证员,社工组织帮教老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小宁的父母等有关人员参加听证。

  在不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就亲子沟通、家庭问题的解决方式、考察帮教情况等问题向小宁父母、帮教老师等有关人员提问。经过评议,听证员就案件发表意见,认为本案是父亲管教子女方法失当导致,教子心切,主观恶性相对较轻。而且父亲一旦获罪,监管职责会受限,对孩子今后的成长、入学甚至就业也会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家庭的稳定和谐,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不起诉的意见。

  检察机关经审查,综合各方意见,认为王军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刑事和解等情节,且认罪认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决定对其不起诉。

  为了能让王军对自己的行为有更深刻的认识,10月29日下午,新吴区院举行不起诉宣告及训诫仪式。除了《不起诉决定书》,王军和张梅还收到一份沉甸甸的训诫词,承办检察官对他们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冷静处理家庭问题,创造温馨家庭氛围;二是要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积极修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良性沟通;三是要了解子女兴趣爱好,积极建立情感联系,将爱宣之于口、付之于行。

  “感谢检察官多给我一次机会,感谢各位老师对我们家庭的关心帮助,我一定接受这些建议,今后在教育孩子时注意方式方法,也在帮教老师的引导下改善家庭氛围,真正地让孩子原谅自己、依靠自己,成为他的避风港。”王军感慨地说。

  探索:构建“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多维度儿童保护体系

  “不起诉决定作出了,帮教工作不能停。检察机关将继续联合社会力量,对小宁家庭关注、监督,力争通过这样一个案件,修复一段亲情,帮扶一个家庭。也提醒广大父母,不能‘以爱之名’伤害孩子,要共同携手,保护‘少年的你’。”新吴区检察院负责人丁宏伟表示。

  “这个家庭具有一定代表性,能给不少家庭的教育方式带来启示。”承办检察官陆甜甜说,父母“望子成龙”心切,将学习成绩作为评判孩子“好坏”的标准,作风简单粗暴,动辄打骂,家庭关系剑拔弩张,反而起到了相反的效果。

  从源头进行预防,发现问题及时介入,重塑关系,修复亲情,这其中,系统帮教和亲职教育发挥了关键作用。由于案件的影响,在帮教之初,小宁一家问题丛生。经过近半年帮教,最新的一次走访中,检察官发现随着家庭氛围改善,小宁变得乖巧懂事,学习成绩也提高了。

  谈子敏表示,疫情期间发生的儿童家庭暴力事件明显增多,从检察机关、教育系统、社区等多个层面汇集的案件情况来看,儿童保护面临现实的紧迫性和严峻性,“这让我们反思,如何更好地推动更广泛的预防性儿童保护系统建立,避免总是在发生悲剧事件之后才能作出回应。”

  “今年疫情期间,我们一个月内接到了5起儿童被侵害案件。”新吴区妇联主席袁秋明说,“一路童行”儿童保护项目是新吴区系统探索儿童保护体系构建的项目尝试,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支持儿童保护发展工作,构建“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多维度的儿童保护体系。其中,检察机关对受侵害儿童、涉罪未成年人等特殊困境儿童的个案帮教起到关键作用。

  今年4月,江苏省检察院和省妇联下发《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通过案件发现的失职父母,要求接受国家强制力和社会力量合力推动的“回炉”再造,实现从不合格家长到合格家长的转变。

  “他们有可能会侵害孩子,同时可能因为管教不当,导致孩子在未成年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检察官表示,一旦发现问题父母后,检察机关将联合妇联等部门与一些专业社会组织,对其做强制的亲职教育。结束后可以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重点了解未成年人监护抚养状况有无改善、亲子关系是否得以修复等情况,以有效和长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郝红梅 卢志坚)



责任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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