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私立幼儿园司机筛选粗糙 管理员与监护人责任意识淡漠
“校车夺命”悲剧缘何频频上演
● 目前,各地区仍然存在学校负责人、驾驶员与照管员、家长与学生等各类人群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淡漠的问题
● “校车夺命”悲剧折射出家校信息沟通不到位的问题,家长出于对校车安全和园方管理的信任,可能会对孩子长达数小时的“脱管”状况不知情
● 防止悲剧发生必须要唤醒幼童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在强化“学生安全高于一切”理念的同时,加强对校车“人数清点”“人员交接”等程序落实的跟踪问责
8月31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张明透露,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开展校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这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背景离不开近日频发的“校车夺命”事件。
8月7日,河南省栾川县公安局通报,8月6日上午8时许,河南省栾川县城关镇某儿童临时看护服务中心法人蒋某华在驾车接送3名儿童去看护中心时,将两岁男童步某遗忘在轿车内。当日下午17时许,发现步某在车内死亡。
7月14日,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某幼儿园一名5岁男童在乘坐校车返回幼儿园时,被遗忘在校车里。太阳下暴晒的校车,车内温度不断升高,最终该男童严重脱水不治身亡。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全社会的共识。早在2012年4月,国务院就曾发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清点乘车学生人数,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然而,“校车夺命”悲剧仍然频频上演。其背后原因为何?目前校车安全现状如何?《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幼童被锁校车去世
悲剧频发值得反思
锦仔今年5岁,已经在湛江市遂溪县界炮镇新苗幼儿园上了两年学,每天清晨被校车接走,傍晚时再送到村口。
7月14日7时30分,锦仔妈妈像往常一样,将孩子送上了幼儿园的校车,和锦仔一起上车的还有五六个村里的学生。夏季的广东十分炎热,锦仔爸爸陈鹏还记得,当天是个大晴天。
当日17时许,锦仔妈妈准备前往村口去接孩子放学时,接到了幼儿园老师打来的电话,说锦仔在午休时突然休克,被幼儿园校车送到县人民医院了。到达医院后,医生告知锦仔在被送来时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悲痛之下,陈鹏立刻报警。最后,陈鹏从警方口中得知了锦仔的死亡原因。
事发当天上午8时许,校车抵达幼儿园,但在下车时,锦仔没能跟上队伍,跟车老师带着其他学生下车,没有留意到锦仔,也未进行点名或检查。随后校车被停放在幼儿园对面的空地上,司机在离开校车时,也没有发现未下车的锦仔。
在这所幼儿园的外墙上,还张贴着《校车安全管理方案》,其中明确要求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上、落车的幼儿,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保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这不是意外,而是人为的疏忽导致孩子死亡。”陈鹏对此一直不能释怀。
锦仔去世并非孤例。《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国内已发生多起孩子被锁校车或私家车内去世的悲剧。
非法改装防护缺位
司机筛选暗藏猫腻
“校车夺命”频发,背后原因为何?《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访调查发现,与多方面因素有关。
在一些私立幼儿园内,《法治日报》记者看到,学校接送孩子的校车是中型面包车改造的,车内卫生状况堪忧、环境杂乱,摆放了小板凳。据学生家长透露,诸如此类的校车虽然不会超载,但安全措施令人忧心。
“车内没有安全带等防护设备,上次我家孩子在司机刹车时从椅子上滑下来了,幸好没有受伤。”一位刘姓学生的家长说。
甚至有个别私立幼儿园负责开车和接送学生的是园长的远房亲戚,入职前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察。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幼儿园后勤人员透露:“其实让家里亲戚来接送学生,在私立幼儿园很常见,因为大家觉得接送而已,好像不是什么大事情,会开车就行。不过接送的老师和司机倒是认真负责的,座位虽然不达标,但不管是接到园里还是送回家,老师都会逐一清点人数。”
一些小学课外机构也有校车的身影。
有业内人士透露,一些课外机构尤其是地级市的城镇,有不少学生在课外辅导机构上午托、晚托,因为距离学校近,所以午托结束后,都是机构老师亲自带着学生回学校上课。晚托大部分由家长接送,但也有一些同学需要校车接送。接送的校车大多是中型面包车,车座上除司机外按标准可容纳6人。
在河南省某地级市,《法治日报》记者发现,一辆“校车”挤进了10人,多了近一倍。除了1位老师还有9名学生,5个人挤在后面的三连座位上,司机旁边则坐着一个体型稍胖的学生。在中间的两座上,老师抱着一个学生,旁边两个学生挤在一个坐位上。第二排通往第三排的过道上另摆了一个小板凳。
据该补习班一名高姓学生透露,车上放的小板凳是给老师准备的,当座位挤不下时,老师会坐在这里。
“车上坐的人数不定,有时候家长来接就不用坐校车回去,10人乘一辆车的情况其实并不常见,平时就是七八个人一辆车。今天9个同学坐一辆车,是因为今天只有这9个人没有家长接,一般这种情况下,会让学生们挤一挤。反正就这几个同学,距离也没多远,挤一挤就到了。”这名高姓学生说。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这类校车的车窗上都贴有膜布,从车窗外很难看出车内的座位情况。
不过也有一些私立幼儿园的口碑较好。
小哈佛幼儿园是某地级市最大的私立幼儿园,已经开办了10年。据了解,这家幼儿园配有4辆校车,供接送学生使用。每辆车可容纳19人,但实际每次只会乘坐15人左右,一人一座,配有专门的老师全程陪同。
“首先,要严格按照校车司机的录用标准来考核,此外也要考察司机的工作态度。司机的试用期有3个月,其间会全面判断司机是否符合标准。虽然要求高,试用期相比公立幼儿园长,但我们幼儿园司机的薪酬会更高一些,希望他们能切实为学生负责,安全驾驶。”幼儿园的王姓园长对《法治日报》记者介绍道。
此外,据王姓园长介绍,该幼儿园的老师也经过专业培训,包括逃生训练、急救等,这些老师不负责带课,主要负责接送学生。
“车上有老师、司机两个成年人,下车后老师应按正常流程再次清点人数。如果稍微用点心,这种惨剧是不会发生的。”王姓园长说。
家长责任意识薄弱
家校衔接出现盲区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还有一些“心大”的家长。
陈女士有一个3岁的儿子,她从去年开始打听居所附近几个公立幼儿园的招生情况,最后选择了市区的私立幼儿园,但这家幼儿园没有专业校车。
“一开始想让孩子读公立幼儿园,可是问了几个公立幼儿园,他们都不提供接送服务。我们确实比较忙,很多时候顾不上接孩子,所以提供接送服务也是我们选择私立幼儿园的重要原因。”陈女士说。
在陈女士看来,学校没有专业校车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她甚至认为专业校车还不如小面包车。“车小、座位距离近,有什么事情,老师可以及时拉一把。”
另一位受访的吴姓家长则表示,其选择私立幼儿园是无奈之举。
“我们家的户口所在地等情况,不符合提供接送的公立园的招生要求,而且就算户口属于这个幼儿园辖区内,也不一定能报上名。所以幼儿园校车专不专业其实无所谓,只要提供接送,老师负责,就不会有大问题。”吴姓家长说道。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校车安全课题组曾组织专家深入各省调研,历时数月写出《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调研报告》,该报告也指出了上述问题:正规专业校车的运营成本和收费较高,加之部分家长安全责任意识薄弱的事实,为“黑校车”提供了非法运营的空间,进一步增加了校车管理的安全隐患。
该报告称,各省普遍反映校车购置成本高,日常校车运营、管理费用大,驾驶校车的专业司机薪酬较低,导致校车司机积极性不高。此外,校车安全责任意识的匮乏反映出有关职能部门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未能形成校车良好运行的社会环境。目前,各地区仍然存在学校负责人、驾驶员与照管员、家长与学生等各类人群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淡漠的问题。校车运行中,驾驶员、照管员的责任意识不明确,职业素养不高,服务水平欠佳,无法很好地完成照管学生和幼儿的任务,存在家长投诉校车驾驶员和照管员的现象。同时,监护人亦未能有效履职,在与校车驾驶员、照管员进行校车服务衔接时,往往出现盲区,造成学生无人来接、无人照管的现象。
公立园或取消校车
管理专业化集约化
公立幼儿园的表现又如何?在某地级市实验幼儿园工作的杨女士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其所在的实验幼儿园在校车管理上十分严格。
比如,要求司机有三到五年以上的驾驶经历,年龄在30岁以上,从未有过交通肇事记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驾驶信用记录良好。入职前,司机都需要提交健康报告,证明没有影响到行车的疾病隐患。且每一位校车司机正式入职前都有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表现良好的,才能够入职。
放学时间,《法治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某地级市一家市级公立幼儿园看到,幼儿园的学生在老师的安排下,有序排队。一列有15人,排头处站着一位带班老师,老师清点完队列人数且确认无误后,带领学生进入校车。这种校车也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校车,车内配有安全带,一人一座。
据这所幼儿园的副园长高女士介绍,学校校车都到检测线进行过严格检测,电路、车辆油路、防火系统等也会定时去安检、排查,司机筛选也很严格,“除了对校车驾驶人员的基本标准外,喜欢饮酒的、抽烟的,都不在我们的录用范围内”。
《法治日报》记者还走访了北京市两家公立幼儿园,这两家幼儿园的工作人员都表示,没有校车接送,如果家长有事,可以提前打电话,学生可以先到所在班级的老师那儿或者值班室多留一会儿。
“我们幼儿园接收的学生一般都是户口在幼儿园辖区的,住所离幼儿园比较近。而且确实有时候学生多了,我们也担心老师会忙不过来,有疏忽。老师是一对多,家长是一对一,这样相对来讲也会更方便安全一些。”其中一家幼儿园的工作人员魏女士说。
另一家公立幼儿园的园长向《法治日报》记者透露,现在越来越多的公立幼儿园都开始取消学校自备校车接送,而且未来很有可能会有更多公立幼儿园这样实行。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调研报告》也显示,目前大部分省份形成了多种校车服务方式并存的格局。校车运营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学校自备、专业化公司运营、公交公司托管、学生公交专线、道路运输和农村客运公司承运、个体校车服务提供者运营等,运营模式则主要有专营和兼营两种。从调研情况来看,多数省份鼓励具有一定资金规模和多年运营经验并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对校车进行统一的专业化、集约化管理。(记者 赵 丽 实习生 邢懿铭)
遏制“校车夺命”须唤醒管理者责任意识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储朝晖
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张柱庭
《法治日报》记者 赵 丽
《法治日报》实习生 邢懿铭
记者:2017年,教育部针对频发的幼儿被遗忘校车内身亡事故再次发出通知,要求使用校车的教育机构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收制度,跟车教师负责在幼儿上下校车时清点核对人数,校车驾驶员负责在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如今距离此通知下发已近三年,但悲剧仍在上演。
储朝晖:幼儿园使用校车说明该幼儿园要招收居住地离幼儿园比较远的儿童入园,这样一来,该幼儿园有可能涉及超规模招生,或者想要获得更多生源。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其它因素导致扩招。总而言之,可能存在幼儿园布局不合理的现象。
幼儿园应该遵循适度规模原则,超过规模就不可能做好,这也是校车出事的深层次原因。另外,从校车安全角度来说,如果学校方面的责任心强一些,这种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张柱庭:“校车夺命”事件频发,更应该思考的是法律制度怎么完善、道德责任怎么强化。实际上,我国的法律制度已经很完善了,但依然发生多起校车内闷死儿童事件,审批复杂但运行不到位应该是背后一大原因。
结合民法典的规定,校车内闷死儿童事件,经营者和学校同时应该承担监护人的责任,责任人不应该让幼童失去监管。最关心孩子安全的莫过于家长,“校车夺命”悲剧折射出家校信息沟通不到位。出于对校车安全和园方管理的信任,家长对孩子长达数小时的“脱管”状况并不知情。因此,必须在制度上明确他们的监护人责任,这样以后可能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我们找到了多起“幼儿被遗忘校车致死”案件的裁判文书。其中,跟车教师、司机等直接责任人多被判处过失致人死亡罪,普遍判刑三年且获缓刑。而因监督不力被指犯玩忽职守罪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则多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张柱庭:笼统地说,在这类事情上,地方有关部门是有责任的,但具体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政府是不可能直接接手校车这个事儿的,现在要解决的是“单纯处理一两个责任人后就完事”的局面,这样的处理方式是没有警示作用的。
幼童被遗忘校车致死不是简单的过失致人死亡的问题,而是反映出幼儿园和教师轻视幼童生命、缺少对生命的尊重。
记者:是否可以出台针对校车司机资质的规定,提高校车司机的入职门槛?
张柱庭:学校特别是校车驾驶员对生命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是校车安全事件频出的一大原因。遗忘背后其实是涉事者对学生关爱不够、对岗位职责的敬畏缺失和对制度程序的漠然懈怠。防止悲剧发生必须要唤醒幼童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在强化“学生安全高于一切”理念的同时,加强对校车“人数清点”“人员交接”等程序落实的跟踪问责。
储朝晖:除了校车司机资质外,还有责任心没尽到的问题。幼儿园使用校车的时候,相关人员应该遵循什么规则、履行什么职责,相关程序没有切实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