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下午5时16分,河北省检察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了保定市检察机关对李晓锋危险驾驶一案提起公诉消息。
消息称: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对保定市纪委监委退休干部李晓锋危险驾驶一案依法向保定市莲池区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2020年7月21日22时12分,李晓锋酒后驾车,逆行与等待红灯的刘某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接到事故报警后,赶赴现场的公安交警没有当场使用酒精检测仪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检测,网上出现了刘某某质问公安交警为什么不现场检测李晓锋酒精含量的视频,在社会上引发热议。7月26日,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警情通报》指出:“因现场围观群众较多,为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处置民警在现场取证后将事故双方当事人带至交警五大队,并使用酒精检测仪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检测。”经检测,李晓锋体内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
记者搜索“保定纪检监察”微信号得知,7月28日上午11时06分,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保定市纪委监委对李晓锋做出处理》的消息。消息称:7月28日,经保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晓锋(市纪委监委退休干部,原二级调研员)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