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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破坏医疗秩序犯罪案件连续两年下降的背后
发布时间:2020-05-26 09:25 | 来源:检察日报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袭荆楚大地,蔓延波及全国。危难时刻,来自祖国各地的战“疫”力量火速向武汉、向湖北集结。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医疗力量调遣迅速启动,340多支医疗队、4.2万多名医务人员奔赴抗疫一线。他们白衣披甲,逆向而行,以生命赴使命,保祖国山河无恙。

你保护世界,我们保护你。为了给医务人员提供最安心踏实的工作环境,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指出,要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伤医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医务人员生命健康不容侵犯,“平安医院”建设任重道远。不仅在疫情防控期间,近年来,伤医案件引起广泛关注,全社会形成了对暴力伤医“零容忍”的共识,呼吁投入各方力量解决医患纠纷,严惩涉医犯罪,守护法治底线。

援鄂医务工作者吃上一颗“定心丸”

疫情防控期间,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一线战场上传来“不和谐音符”。1月2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第四医院隔离区内,正在填写病例的高医生被患者家属殴打、拉扯,致其颈部被抓伤,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被撕破、脱落,经鉴定为轻微伤。1月30日,犯罪嫌疑人柯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立案侦查。当日,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

虽然疫情下医务人员取证时间难以协调,看守所讯问程序复杂,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均需隔离等情况让办案步步困难,但硚口区检察院坚持落实快捕快诉制度,在公安机关报捕当天连夜审查案件材料,次日就完成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工作迅速批准逮捕。3月15日,该院依法对柯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硚口区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发生在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的隔离区内,对医生造成的伤害不仅是身体外部的物理伤害,更严重的是让医生暴露在病毒污染的环境中,同时也给其他医护人员造成一定的心理恐慌。我们提前介入后,建议公安机关及时搜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并提出继续侦查补证建议。”硚口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胡迪介绍。

“这起暴力伤医犯罪,侵犯了医生的生命健康权利,践踏了一线医务人员舍命救人的真心,严重阻碍疫情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从重处罚的法律根据。”胡迪告诉记者,结合全案发生的背景、环境及当时医疗资源紧张等客观因素,综合分析柯某某殴打医生的伤害行为以及主观故意,适用了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第一款第一项“情节恶劣的”规定。特殊时期在法律的底线内,适用了特殊处理方式。

正是由于湖北武汉柯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的典型性,在最高检先后对外发布的10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中,该案作为唯一一件暴力伤医犯罪案例被列入其中。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最高检发布武汉柯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这一典型案例,是向社会发出明确信号:暴力伤医者必受法律严惩。如此,不仅能充分发挥刑事法治的预防功能,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者,以儆效尤,同时也为一线辛苦工作的医护人员送去安慰和法治保障,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

从目前的办案数据看,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故意伤害案中,没有涉及扰乱医疗秩序类犯罪。暴力伤医类犯罪主要集中在寻衅滋事罪名下,且少发偶发。可以看出妨害医疗秩序类犯罪虽为打击重点,但发案量、办案量不多,说明医疗秩序得到充分司法保障。

令人欣慰的数据来自全国检察机关自上而下的未雨绸缪、闻风而动。2月7日,为确保疫情防控、特别是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最高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七类打击重点,依法从快惩处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安全等犯罪行为。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是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最高检第一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劳娃进一步解释,《通知》的及时出台就是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严厉打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医院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群策群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在最高检的指导下,身处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湖北省武汉市检察机关一方面严厉打击涉医犯罪,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从严从快依法打击涉医犯罪;另一方面及时分析查找案发原因,针对医院管理、医务人员安全保护等存在的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医院警情快速出警制度机制,并建议卫生健康委建立和完善应对公共卫生安全危机处理应急机制预案。

湖北省襄阳市检察院与市卫健委、公安、法院、司法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联合州卫健委等部门出台《关于依法打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指出要严惩暴力伤医等行为,营造良好医疗秩序。

“春节期间,各地医护人员放弃家庭团圆,尽锐出战,救死扶伤。办理影响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和医疗秩序的案件时必须要体现法治的理念。”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章锋认为,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暴力伤医案件是符合民心的举措,从严从快办理涉医案件向社会传递了一种价值导向——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在何种情况下都是不容侵犯的。

无论何种原因,暴力伤医者都必受法律严惩

2013年的温岭杀医案是我国医患关系的标志性事件和转折点。根据最高检和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数据,2018年以来,全国危害医院医疗秩序的案件量大幅度下降,医疗职业环境和患者就诊秩序得到持续改善。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伤医、聚众扰医等涉医犯罪1637人,继2018年同比下降29%后再下降48.9%。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全国危害医院医疗秩序案件大幅度下降的背后,我们看到,医疗体制改革红利逐渐显现,医疗体制改革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为确保每个人包括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医疗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降低了医患矛盾发生的概率。

数据的下降来自立法上“自上而下”的引导和推动作用:2014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2016年9月,最高检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2018年10月,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由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2019年1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其中强调,“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特别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平安医院”建设中,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履职尽责,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共同努力: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加强医疗行业监管、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以及同相关单位建立“三调解一治理”机制,有效引导患者依法、理性解决医疗纠纷;公安机关加强在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应对机制和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审判机关对重大涉医犯罪及时判决,依法从严惩处,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成效……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为建立正常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扫清了障碍。通过打击“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铲除了非法手段制造、加剧医患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就检察机关而言,我们坚决秉承‘无论什么原因,采取暴力杀医伤医行为的,法律绝不容情,坚决从严打击’的理念,把严惩涉医犯罪作为加强医药卫生事业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社会建设工程抓紧抓实。”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解释说,医者仁心,大爱无疆。实现健康中国既是一项国家战略,又和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确一点:保护医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是无条件的。可能有的医生出诊慢一点,有的医生态度没那么亲切,甚至可能有的医生给你开了高价药,但你必须依法维权,决不能对医生采取暴力行为,只要采取,坚决从严打击!”苗生明补充道。

近年来,围绕“平安医院”建设,最高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第一,建立快捕快诉办案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涉医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第二,规范法律适用与证据认定,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提出准确、适当的量刑建议;第三,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主动对涉医犯罪被告人开展思想工作并依法进行调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第四,加强办案风险评估,研判案件引发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主动排查发案隐患,督促发案单位研究防范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破坏医疗秩序类案件数据下降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涉医违法犯罪依然时有发生,部分案件性质恶劣,严重影响了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和医疗秩序。”最高检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健所在的第二检察厅专门负责办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他坦言,在医疗改革进行时,一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一个过程,导致一些恶性案件偶发。但对于此类案件,最高检秉持“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给予指导,对任何暴力杀医伤医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

2019年12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民航总医院发生一起患者家属伤医事件,该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某遭到患者家属孙文斌的杀害,经抢救无效去世。

“这不是医患纠纷问题,这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案发后第一时间,最高检即对负责此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给予指导,并重申了“伤害医生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一贯态度。

2020年1月3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对孙文斌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因孙文斌在案发后主动报警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检察机关依法认定孙文斌具有自首情节。“但是,被告人孙文斌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在对全案量刑情节进行综合考量后,公诉人认为,孙文斌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据此对其从宽处理。”综合考量全案的事实和情节,检察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孙文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文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文斌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4月3日,孙文斌被依法执行死刑。

作为本案公诉人之一、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李凯认为:“对孙文斌故意杀人案的从快、从严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保护医护工作者合法权益的一种基本态度和立场。同时,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也是挖掘社会问题根源的过程。”李凯谈到,在办案过程中,他们深挖伤医案件的问题源头,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建议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建议在医疗活动和医患纠纷调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使接诊医生与高风险人员适当隔离。

“近年来,‘对医疗暴力零容忍’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这种共识更应该以实际行动去落实。”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刘艳结合工作实际向记者表达了看法,需要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维护有序的医疗秩序和人员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过涉医个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2019年,针对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扰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各地检察机关果断亮剑,严惩各类涉医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医院”建设,用实践给出自己的答案。

上海检察机关落实“专人对口、专人审查、专案专办”的工作机制,选派资深检察官、主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涉众型、突发型涉医违法犯罪案件,与公安机关充分协商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捕,有力整肃了医疗卫生机构周边环境。

“‘专人做专事’能够让涉医案件迅速专业化地对口办理。”上海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军英举例说,在办理赵某暴力伤医案时,由静安区检察院部门负责人、上海市优秀公诉人亲自负责,针对案发起因、被害医护人员伤势情况等与公安机关协商,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捕,最终确定赵某不应受行政处罚,而是构成刑事犯罪。通过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和引导教育,被告人赵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张军英看来,“通过办案,向社会传递对待伤医行为法不容情这一信号,为医闹者‘戴上情绪释放的紧箍咒’,引导其正确处理矛盾纠纷。”

江苏检察机关将涉医案件作为重大敏感案件进行介入和办理,第一时间启动重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每年进行考核和督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伤医、医闹行为,对发生的“医闹”事件进行梳理,将其中的刑事案件和涉黑案件,列为工作重点加大侦办、查处力度。对重大涉医案件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坚决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

“2019年江苏检察机关突出打击故意伤医、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让医务人员备受鼓舞。”全国人大代表、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强调,不可以将暴力伤医事件统称为“医患纠纷”,因为任何纠纷都不可以通过暴力犯罪行为来解决。唯有以坚决的态度抵制一切可能为暴力犯罪提供借口的错误论调,才能遏制此类刑事犯罪行为,也只有这样,医患纠纷的问题才能在正途上得以解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在涉医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也注重通过个案的办理,加强社会治理研究和创新。

处理涉医纠纷时,浙江检察机关强调“服务”主题,把犯罪预防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一方面着眼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办案分析案发原因,对涉医案件被告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另一方面结合案例做好宣传普法工作,让百姓对“医闹”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及造成的严重后果有清晰的认识,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办理的车某玲等3人与浙江省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体现。申请人车某玲的丈夫在术后恢复期间,因突发血栓死亡,由于血栓无法避免且有较高的死亡率,法院判决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后3名申请人向该院申请监督。

下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丽美介绍,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感受到申请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并从医院了解到其家属曾多次前往医院投诉。在疏导稳定申请人情绪的同时,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医院了解情况,积极与医院就双方和解一事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化解了一起医疗纠纷。

河北、山西、山东、云南、天津等多地检察机关也根据各自案件情况,相继出台规定和举措,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的执业环境。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正在进一步巩固,这来自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更来自医务人员夜以继日、奋战一线,用生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无言大爱。医疗体系是国民生活的保障。对一切构成犯罪的暴力伤医行为不仅要谴责,更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对暴力伤医零容忍形成全民共识,人人成为“平安医院”的建设者,才能筑起守护医务人员安全的铜墙铁壁,以尊医敬卫实现健康中国。 



责任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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