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5月18日 星期一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出租车、网约车拟实行记分管理
发布时间:2020-05-12 09:06 | 来源:广州日报


       出租车、网约车将实行“记分制”,出租车不按合理路线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拼车”,网约车违规收费……这些行为都将记上相应分值,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到达一定数值,驾驶员应暂停营运。近日,《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发布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意见稿提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每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积计算。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单次违章行为有两种以上违章情形的,分别记分。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服务都有违章行为的,记分累积计算。单次记分的分值分为20分、10分、5分、2分四种。

  意见稿提到,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0分(不含10分)以下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自动清除;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0分(含10分)以上不足20分的,参加相应的营运服务业务学习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清除;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20分的,自达到之日起,驾驶员应暂停营运,将从业资格证件交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90天内参加从业资格培训。(记者 卢梦谦)



责任编辑:高鹏
最新文章
堵截诈骗打击跨境赌博 央行出招打… 出租车、网约车拟实行记分管理 福建海警加强海域管控严防疫情 广东茂名警方出动300名警力抓获53… 广东高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广州依法加强对外籍人士涉疫情违法… 非法“送养”暗黑链条:一个孩子几… 全链条打击 让食药犯罪无处遁形
推荐文章
两部门: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 国家发改委:5月14日国内成品油价… 商务部:G20贸易部长会议将讨论采… 商务部:我国4月份实际使用外资实… 向雄安进发 京雄城际工程建设迎来… 国务院决定督查激励2019年促进就业… 积极贯彻新证券法切实加强投资者保… 《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