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货或将成为新趋势。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燕摄
平安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广东第一批214家商家已做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时限最长达30天。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3月15日消息,自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消费者线上消费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而随着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完善,有望参与的实体商家越来越多,无理由退货逐渐成为新的商业形式。广东消委会认为,该承诺不仅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线下购物体验,同时也倒逼企业提高商品质量,进一步促进广东消费环境的改善。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琳 通讯员粤消宣
“广东放心消费承诺” 是今年“3·15”重点
广东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会制定了《广东省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规则(试行)》和《广东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两项制度,“‘广东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从2019年底开始部署,作为今年‘3·15’的重点工作。”
据广东消委会提供的数据,2019年广东消费继续增长,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664.46亿元,同比增长8.0%。相关负责人认为,广东消费市场仍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改善优化消费环境是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的关键所在,而两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全面铺开创建,将实现改善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广东消费安全度、舒适度和满意度的目的。
2月底开始,广东省消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口号,近万名网友积极投稿及投票,最终“放心消费一诺千金 诚信广东你我同行”成为活动主口号。
1671商家申请“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据悉,“放心消费承诺”活动面向广东省内所有在流通领域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根据《广东省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规则(试行)》,参与该项活动的经营者,须向社会公开做出“三大承诺”,一是品质保证,即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不提供不合格商品,不提供来源不明商品,不提供过期商品,不提供缺陷商品,不提供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二是诚信保证,即不做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明码实价,明白消费;守法经营,诚信待客。三是维权保证,即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
“三大承诺”覆盖商品和服务领域,涉及质量、价格、合同等方面,同时源于法律也高于法律,要求经营者承担先行赔付、首问负责等义务。
目前全省已有1671家商家申请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214家商家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
据了解,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消费者线上消费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实体店的“无理由退货”尚未完善。为此,广东省消委会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组织地市消委会在各地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据了解,区别于“放心消费承诺”主体,只有提供商品的实体店才能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不少于7日)由店家自行确定,但必须在店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此外,《指引》对消费者退货的条件进行约定,包括退货商品应该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赠品、配件等一并退回;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等,同样保证了商家的正当合法权益。
目前,第一批已有214家商家做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时限最长达到30天。未来,参与的实体商家有望越来越多,无理由退货或将成为更主流的商业形式。
小贴士:
发现虚假承诺 可扫码投诉
经营者如何参与“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广东消委会提示,可向各地级市消委会申请,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报名。申请只需符合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开展营业等基本条件。申请通过后,经营者即可获得“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等称号。
虽然申请方便,门槛不高,但经营者做出“承诺”后须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若发现经营者虚假承诺、承诺执行不力或有其他不当行为,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消委会投诉,也可通过扫描公示牌上的二维码或登录www.gdcc315.cn网站,向广东省消委会反映。消委会将针对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纠正、摘牌、曝光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