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礼金、公车私用……山东两市通报10起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4-28 16:28 |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淄博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引黄供水管理局原副局长、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绍臣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3年至2016年,王绍臣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和购物卡2.4万元;2018年起,王绍臣授意淄博某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购买车辆,并多次借用该车辆,相关费用由李某承担。王绍臣同时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并涉嫌职务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高青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高连家,县政协常委高孝水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12月,某区政协一行8人到高青县政协学习考察工作,高连家安排高孝水负责公务接待。接待过程中陪餐人员达15人,餐费每人128元,且上酒水,陪餐人数和餐费双超标。为掩盖超标准接待事实,经高连家同意,高孝水虚构会议费等费用清单,在单位财务报销。2020年3月,市纪委分别给予高连家、高孝水党内警告处分,超出接待标准产生的费用由高连家、高孝水承担。
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曹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国庆节期间,时任张店区环卫局党组成员曹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淄博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邀请,到贵州省旅游6天,费用由彭某承担。另外,曹杰在2017年10月、2018年12月,借儿子结婚、父亲去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收受下属人员所送礼金共计59100元。2019年3月,曹杰将上述款项分别退还。2019年9月,张店区纪委给予曹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法警大队大队长王东升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7月,王东升以编排单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节目为由,组织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和法警三中队全体人员聚餐,餐费由服务对象高新区某小额贷款公司予以支付。2019年9月,高新区纪工委给予王东升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还。
淄川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会主席刘长文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7月,刘长文乘坐单位公车外出办理个人事务、外出用餐。2019年1月,淄川区纪委给予刘长文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酒驾典型问题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何军酒驾问题。2019年6月12日21时47分,何军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3㎎/100ml。何军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9月,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工委给予何军党内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员乔富刚酒驾问题。2019年1月13日21时4分,乔富刚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100ml。乔富刚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5月,东昌府区纪委给予乔富刚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魏湾镇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赵贵福酒驾问题。2019年3月31日16时25分,赵贵福午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0.03㎎/100ml。赵贵福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临清市纪委给予赵贵福党内警告处分。
高唐时风集团总经理高级助理、质检一处处长韩立成酒驾问题。2019年6月11日21时48分,韩立成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5㎎/100ml。韩立成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高唐县纪委给予韩立成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莘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赵峰酒驾问题。2019年8月23日21时,赵峰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8㎎/100ml。赵峰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2月,莘县纪委给予赵峰党内警告处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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